这几天大家热议的,深圳未来5年住房供应规划话题,市规划国土委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6-2020)》的文件公示出来了。
根据该文件的指导内容,“十三五”期间。
住房需求:预计全市住房总需求约180万套,其中,购房需求约70.8万套,租赁住房需求约109.2万套。
住房供给:计划实现新增住房有效供应65万套;其中力争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与现售3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供应35万套(含“十二五”继建项目)。并且,通过盘活存量住房、促进住房二手市场发展,力争二手商品住房成交35万套,实现2020年末全市常住家庭住房自有率提高至40%。
供给方面,特别提出要加大住房用地供应,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用地。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住房建设用地8平方公里,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66平方公里,包括新供应用地0.36平方公里、城市更新用地4.3平方公里、征地返还用地1平方公里;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用地2.34平方公里,包括新供应用地0.54平方公里、城市更新配建折合用地1.2平方公里、拆迁安置与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等用地0.6平方公里。
力争今、明两年完成规划期新供应0.5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供地任务,提前完成用地供应工作。
可见,深圳本市未来的供给整体上仍然会小于需求的。
那么,文件便重点提及到了“发挥都市圈核心城市作用,促进深莞惠住房市场协调发展”。
意思是说,深圳是深莞惠都市圈核心城市,客观认识未来持续产生的住房消费外溢现象,要继续发挥本市经济中心城市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调,统筹深莞惠都市圈住房需求的实现与房地产开发进程。
加强深莞惠都市圈住房发展战略研究,联合东莞、惠州等城市编制完成深莞惠都市圈住房协调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城际住房重点开发区域,明确城市建设用地边界、功能布局、交通连接和各类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对城际住房重点开发区域内的现有功能进行整合,加强城际地区各类服务的衔接。
而深圳本市内的各区域的发展思路也给予了总结概括。
中心城区:充分认识高密集度居住环境现状,以存量改造更新为主、增量开发建设为辅,适度提高相关区域的居住开发密度;在南山区的前海、后海和西丽等片区适当增加新增居住用地供应;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有效供给,对旧居住区和城中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大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
西部滨海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供充足和多层次住房满足本地区产业配套和外围地区住房需求,以现代化居住建设与产业发展的互动凝聚人气,提升组团综合功能,发挥对中心城区的疏解作用,着眼于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未来居住输出,为大都市圈打下基础。
中部地区:重点加强住房建设工作,通过多元化高品质住宅供应,引导人口区域转移,使二线周边地区发展成为富有魅力、宜居的现代化居住地区,强化其相对于特区的重要通勤目的地功能,逐步形成居住近郊化模式。
东部地区:推动东部地区发挥后发优势,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与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产城融合与城际合作的规划建设方式,带动东部分区的产业升级和居住品质提升,优化本市住房结构与空间布局,推动深莞惠经济圈(3+2)建设,促进与粤东粤北联动发展。
东部滨海地区:适度安排居住用地规模,促进高品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在承担本地区就业岗位居住职能的同时,加快旅游度假项目规划建设,带动高端消费,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居住社区。
轨道交通沿线:通过与轨道交通发展相衔接,重点推进二线中心城区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并推动北部城市新区在地铁沿线大型居住区规划,打通居住区交通瓶颈,形成带状连绵与点状集聚相结合的居住布局,促进居住空间与就业空间的协调发展。
商品住房新供用地分布计划示意图: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用地分布计划示意图:
城市更新建设住宅项目分布计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