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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发布,优化空间改善民生!

牛浩思-旧改先锋 地产 发布时间:2017.06.21 2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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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7年度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内容


(一)计划整备规模和资金指标


2017年度全市整备完成任务不少于12平方公里。


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资金50亿元,若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求超出50亿元,为保障年度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部门需根据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要,增加年度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二)各区计划指标分解和结构


福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212亿元;罗湖区通过整备完成0.0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01亿元;南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盐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9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1亿元;宝安区通过整备完成3.6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13.407亿元;龙岗区通过整备完成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8.74亿元;龙华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6亿元;坪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93亿元;光明新区通过整备完成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9亿元;大鹏新区通过整备完成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2.95亿元。另外,前海合作区通过整备完成0.4平方公里用地,整备资金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安排。


各区完成的整备用地(扣除线性道路用地外)须位于《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6—2020)》确定的50个重点整备片区范围内的用地比例不低于60%;整备完成用地中,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


(三)土地整备计划项目


1.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2017年度首批安排的土地整备项目共135项,包括各区申报项目122个、市级下达项目11个、其他项目2个。其中福田区2个、罗湖区6个、南山区14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22个、龙岗区18个、龙华区21个、坪山区12个、光明新区22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2个,其他2个。计划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常态化申报机制动态调整计划内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为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盘活,推进解决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各增加一个“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处理”项目,十大专项行动中涉及的相关地块,无需再额外动态申报。


2.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个,为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拆迁安置项目,项目用地2.27公顷,建筑量6.2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套数为412套。


(四)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总资金为50亿元,全部为政府财政资金。包括:


1.土地整备项目资金为48.324亿元。该资金包括了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的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平南铁路暂停货运经济补偿及资产收购。


2.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1.5亿元。


3.其他资金0.176亿元。具体安排为:160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政策咨询评估、土地整备项目跟踪及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等工作;16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优秀单位工作经费奖励。


二、2017年度房屋征收专项计划内容


(一)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2017年度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为50亿元。其中,安排常规项目补偿资金27.1亿元,安排轨道交通项目补偿资金22.9亿元。

  

1.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安排


计划推进盐田北综合车场、绿梓大道等新建项目33个;东角头油气库企业搬迁、南坪三期等续建项目62个;另外,安排零星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的测绘评估等技术支持费用两个项目,合计97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若市政府会议纪要明确由市、区共同承担费用的,则市财政仅承担会议纪要明确由其负担的费用。


2.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项目安排


轨道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计划安排轨道项目18个。


3.建立房屋征收计划中期调整机制


为提高房屋征收计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需要,将重大的、紧急的或已具备实施条件,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屋征收项目在年中申报给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汇总整理,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计划。


(二)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581个。其中,福田区安排5个,罗湖区安排1个,南山区安排15个,盐田区安排2个,宝安区安排177个,龙岗区安排119个,龙华区安排92个,坪山区安排55个,光明新区安排95个,大鹏新区安排20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


补充内容:


1、什么是土地整备?


答:土地整备,顾名思义,通常是指土地的整理和储备,工作内容包括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征收及拆迁、土地收购、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式,对零散用地进行整合,并进行土地清理及土地前期开发。可能广大群众对土地整备的理解仍停留在以往征地拆迁的通俗概念上,但其实土地整备是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在包含原有征地拆迁功能的基础上,还强调了土地的管理和开发,能更好避免土地收回后存在管理缺失、利用率低等问题。


2、土地整备与普通群众有什么直接关系?


答:土地整备工作与普通群众的生活、就学、就医、就业等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是实现存量土地二次开发的一种方式,有效实施土地整备将有助于盘活利用效率低、与规划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等类型的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缓解我市空间狭小、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除此之外,土地整备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如新明医院、第十高级中学等民生项目在顺利完成土地整备工作后,现已投入建设,这些项目的建成将很大程度上改善光明新区就学就医难的状况。


3、抢建抢种行为有哪些危害?


答: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极少数法律淡薄的居民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未经允许,私自乱搭乱建,或者为了谋取政府征收高额补偿,在规划区和已征土地范围内违法进行抢建抢种。这种非法抢建抢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现有的城市规划,危害了城市环境,损毁城市形象,严重影响了重大项目的及时供地,扰乱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同时,拆除大量违法建筑和种植赔偿既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财政成本,也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了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处理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进程,其试图骗取高额国家建设资金的做法也破坏了社会公平,造成让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的不公平现象,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很多抢建建筑多为简易结构,质量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道路边的非法抢建抢种设施还会影响视线,也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一些违法建设现象还造成邻里纠纷,甚至酿成了治安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一个重要因素。


4、在土地整备过程中是否会实施强拆?


答:土地整备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少部分漫天要价、无理诉求、拒不配合等难点问题。对此,司法途径成为攻克土地整备难点问题的最后保障措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执行必须申请法院裁定,土地整备中的强制拆迁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如新区通过启动讼诉、裁决、诉讼、申请执行、听证等法律程序,法院最终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书,顺利拆除了位于光侨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一栋高4层的房屋。


5、贯彻落实土地整备政策,以哪些文件为依据?


答: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为指引,在房屋征收补偿方面,严格执行《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248号),强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以《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深府[2004]102号)、《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为依据,着力引导社区解决城市化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实行利益共享、拓展发展空前。宝安日报记者 郑宽 整理


(来源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宝安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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