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已出让土地管理,规范出具土地开工、竣工期限证明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深圳市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深府函〔2016〕259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办理延长土地开竣工期限工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80号),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光明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延长土地开工、竣工期限证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2017年8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已出让土地管理,规范出具土地开工、竣工期限证明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深圳市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深府函〔2016〕259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办理延长土地开竣工期限工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80号),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光明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延长土地开工、竣工期限证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