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牛监控到东莞住建局公布了《凤岗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一批)》,此次为今年凤岗镇首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据老牛了解,本次配租房源为汇商花苑公租房,地处凤岗镇中心地段,北临凤深大道,南靠碧湖森林公园,西面为园龙山公园,东接碧湖大道,附近有沃尔玛、财富新地、永盛大街等凤岗中心商业区,居住舒适度较高。
来源:凤岗镇住建局
汇商花苑公租房位于凤岗镇塘沥村东深街,共14套公租房。据信息表显示,现可供配租的房源为1套,户型为2房1厅1卫1厨,建筑面积约为58.46㎡,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租金标准】
1.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收取;
2.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收取;
3. 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9元∕㎡收取;
4. 在本镇就业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12元∕㎡收取。
【承租对象】
为在库的第123期公租房轮候对象,主要是已申请并通过审批的本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根据以上租金标准,此批轮候对象的租金为9-12元每平。
【配租安排】
1.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
2.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
3.申请人与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为3年。
【意向登记】
凤岗镇公租房轮候对象可到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进行意向登记
登记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1日
地址:凤岗镇人民政府2楼住房规划建设局
在此老牛提醒下,如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租房、或选择公租房后未在一个月内签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签订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签订合同后的其他有关事宜则按合同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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