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5月8日)15:00,深圳荣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7.9亿竞得龙华观湖街道一宗商业用地,综合楼面单价11662.24元/平,溢价率3.13%。
该宗地总建面不超过67740平方米,其中:商业31000平方米,办公31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附建式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商业限整体转让,办公可按规定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荣超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31日,法人为杨荣光,和深圳市荣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
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新能源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产品、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宗地资料
A907-0164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3548.78平方米,建筑面积6774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6600万元,竞买保证金15400万元,土地年限40年。
根据出让合同,该宗地建筑高度或层数不得高于100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7740平方米,其中:商业31000平方米,办公31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附建式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宗地实景图
公共配套设施原则要求设置在一层或二层,竞得人需在开发建设前取得供电部门意见并按变电站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建成后按成本价由供电部门购买,产权归供电部门所有。
如宗地由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宗地可由境内外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土地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