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明确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片区1
范围:东城、南城、万江、莞城、塘厦、凤岗、长安、虎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13.44万/亩,安置补助费5.76万/亩,合计19.2万/亩。
片区2
范围:常平、寮步、大朗、黄江、大岭山、厚街、清溪、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生态产业园区)。
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12.18万/亩,安置补助费5.22万/亩,合计17.4万/亩。
片区3
范围:石龙、樟木头、高埗、石碣、茶山、横沥、东坑、沙田。
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10.57万/亩,安置补助费4.53万/亩,合计15.1万/亩。
片区4
范围:道滘、石排、企石、桥头、谢岗、洪梅、麻涌、望牛墩、中堂。
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9.17万/亩,安置补助费3.93万/亩,合计13.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