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2-05地块规划调整研究的公示;
[新南-鹅公岭地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东侧为主干道平湖大道,紧邻规划地铁17号线,周边有机荷高速、平湖大道、平安大道。
此次拟调整地块面积58553.0平方米。将11-11、11-12及12-05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并配建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该宗地涉及图则11-11、11-12及12-05地块;11-11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规划”,11-12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现状保留”,12-05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现状保留”。
规划调整
拟将项目涉及12-05地块局部(涉及用地面积20924平方米)和11-11、11-12地块合并为DY-01单元,主导功能调整为居住,其他控制要求:
(1)项目需配建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用地具体位置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确定;
(2)其他建筑规模及非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依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确定;
(3)保障一级工业区块线内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不减少;
(4)项目需按法定图则落实万福路道路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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