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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桑泰共同操盘龙岗“巨无霸”旧改项目 规划建面211万㎡

牛浩思-旧改先锋 地产 发布时间:2021.07.23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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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发布,规划总建面约211万㎡,恒大与桑泰共同主导。

 

7月22日,龙岗区吉华街道松元头贵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发布招商公告,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4.0万㎡。

 

1、四联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规划城市主干道红棉路与恒心路交汇处东北侧。

 

 

项目于2016年12月被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606582.8㎡,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05910.6㎡,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285341.4㎡(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2984.5㎡),规划容积率7.4,规划容积2109650㎡。

 

 

其中住宅1318500㎡(含保障性住房合计260980㎡,其中安居型商品房87000㎡、公共租赁住房86990㎡、租赁型人才住房8699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58730㎡(含社区菜市场1500㎡、母婴室1020㎡),地下商业48500㎡,产业研发用房157710㎡(含创新型产业用房18930㎡),产业配套用房58680㎡(含商业服务设施3000㎡,宿舍5568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67530㎡(含18班幼儿园2所,每所4800㎡,独立占地面积5400㎡;12班幼儿园3所,每所3200㎡,独立占地面积3600㎡;社区管理用房3处,共计3600㎡;社区警务室3处,共计150㎡等)。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5处,占地面积共计15000㎡。

 

 

2021年7月22日,项目规划公告发布,整体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公园绿地等构成,配建九年制学校、综合医院及幼儿园等设施。

 

 

项目由深圳市桑泰华辉房地产有限公司操盘,查该公司工商信息,可以发现公司背后股东有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身影,据悉,该项目由恒大和桑泰共同运作。

 

恒大地产集团是中国恒大集团的下属控股企业,是集团的地产业务主体,在中国280多个城市拥有810多个项目,截止2018年底,恒大土地储备高达3.03亿㎡。

 

布局深圳的更新项目超45个,包含岳盟工业区项目、南油项目、大新村项目、向南村项目、海湾湾厦城市更新项目、蔡屋围项目、碧波花园项目、坪山恒大城、罗湖红宝路项目等。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

 

公司在储备用地方面较为丰富,旗下有西丽同富裕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六约南片区塘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赤湾村改造项目二期、四联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坂雪岗科技城05城市更新单元等。

 

 

2、松元头贵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2021年7月22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龙岗区吉华街道松元头贵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公告,公告期自2021年7月22日至8月11日止。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于2016年3月被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北临三联南路,南临松元头路,东临联中路。

 

 

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0136.3㎡,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3624.5㎡,规划容积率6.0,规划容积141225㎡。

 

 

其中住宅116930㎡(含公共租赁住房17193㎡),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3000㎡(含母婴室20㎡),公共配套设施11295㎡(含9班幼儿园2400㎡、占地面积27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服务中心4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等)。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000㎡。

 

 

意向合作方情况

 

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中建源实业有限公司

 

依据《深圳中建源实业有限公司截止二0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坑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投入费用支出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及前期费用结算清单,意向合作方已支出的前期费用为28,048,233.68元。

 

该公司于2014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竞投人资格要求

 

①竞投人(或控股母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

 

②截止2020年12月31日竞投人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负债率不高于50%(含)。

 

③竞投人(或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违规曝光记录。

 

合作方式

 

①本项目按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招商方以其完全享有权益的本项目集体土地、现状物业参与城市更新进行合作开发。

 

②项目涉及的租金补偿、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补偿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③项目范围内土地及现有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关系由招商方负责解除,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合作方承担,费用招商方需和合作方协商。对于租约已满尚未撤走的租户,不予以补偿;对于租约未满的租户,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办法予以相应补偿。

 

④合作方负责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报批报建、办理用地手续、施工建设、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办理房产证等全部工作,合作方必须依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开发任务,项目开发全过程的安全责任、质量责任、投资及经营风险等均由合作方承担及负责。

 

⑤合作方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全部资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取得成本、拆除及场地平整费用、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

 

⑥在项目报批报建过程中,影响招商方利益的事项,需征得招商方同意。

 

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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