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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来了丨互联网平台怎么就成了反垄断的对象?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时间:2021.01.13 17: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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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3700余字,阅读需耗时7分钟


互联网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被人类发明出来至今已过去近60多年,但为何互联网在过去50多年的发展岁月中,并没有像近几年来如此让人推崇,但又如此争议?


一、互联网已逐渐成为基础生活配套服务设施


通过互联网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互联网近年来不断渗透人们日常生活,大到国家宏观经济层面,小到每一个百姓的衣食住行,我们都已离不开互联网的“助力”,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向智能时代的跨进,在可预见的将来,互联网还将会向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并与“水、气、电”等传统基础一并成为了新时代人们必备的生活基础设施。




二、互联网为何如此让人“爱恨交织”


(一)互联网平台引发行业渠道之争


以房地产中介行业为例,房地产中介为交易双方提供居间撮合服务的基础就是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上,信息不对称完全可以理解为房地产中介行业为交易双方所提供的“交易渠道”,因此,本质而言,房地产中介方也是渠道商。


在传统非互联网时代,交易双方(即供需双方)需通过居间服务方的撮合实现匹配完成交易(达到供需平衡),而以往中介方所收取的佣金,事实上就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渠道的费用,而在以往,这个“渠道”是唯一的,因此,信息的不对称,被传统中介视为生存的命门!


但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则打破了这一传统“渠道”的控制权。通过房源信息的归集,需求方完全可以绕开传统中介获取到选择性更多的房源供给信息,这个信息看似透明公开,但供需双方却无法绕开平台方实现交易接触,而平台的建设耗资巨大,一般传统中小中介无法单独承担。因此,也只能依附平台实现信息收集。最终,互联网平台通过“开源”的方式实现了这一“渠道”控制权的转移,并且还通过各种平台建设与优化,不断加大这一“渠道”可被复制的难度与门槛,进一步提高其对“渠道”的控制权。


(二)互联网平台对行业发展模式进行重塑


1.居间服务业务边界的拓展


房地产居间业务从交易双方供需匹配开始,到交易意向达成截止,在传统非互联网时代,这就是居间服务与交易后金融按揭、交房验房等服务的明确边界。居间服务与交易后服务节点清晰,不同流程节点衔接的“割裂感”明显。


而互联网平台通过互联网的开源优势与算法优势,将传统房地产居间业务与签约后的一系列金融服务、交房验房服务供应者全部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全交易链条的无缝对接,一方面弱化了消费者对于全交易链条的体验“割裂感”;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将交易流程全部碎片标准化处理,使得原本带有打包式特征的中介佣金,可以被拆分出一个一个明细的收费节点,客观上讲,这对于全行业而言是进步的。


2.居间服务将逐渐成为全链条产业链的附庸


通过现阶段对业内龙头平台机构的分析,不难发现互联网平台所打造的“全链条产业链”虽然是以居间交易服务为核心,向居间服务前端与后端业务延伸后形成的,但居间服务供应商通过平台资源的整合(通过利用其提供的房源、客源信息完成交易,或促成交易后通过平台签约系统完成后续按揭过户、交验房业务),业务边界不再变得清晰。


久而久之,居间服务必然成为平台全产业链中的一个子组成部分,不再是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模块,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角色将会被淡化,行业特征将会被弱化,甚至不排除会成为互联网平台的附庸。


(三)提高交易的便捷性但不会完全改变现有交易模式


早前以爱屋吉屋为代表的去中介化纯平台运营模式的黯然退场,已被证实传统中介不会被互联网所替代。而互联网本身就是依托信息(数据),通过交互方式,实现跨时空传递,提高运用信息(数据)能力(算法),最终达到生产效率提高的一种工具。因此,工具本身再怎么发展(如应用VR技术,在线签约),却并不会对于交易金额巨大,且交易低频,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多元的房地产交易模式实现完全颠覆与替代。


(四)互联网平台挥之不去的无序扩张与垄断嫌疑


1.资本披着“新业态”、“新经济”的外衣无序扩张


事实上,近年来各行业各业中新崛起的互联网平台,往往都会打着“新业态”、“新经济”等旗号,这一点在房地产中介行业也不例外。由于这类互联网平台混业,跨业经营特征明显,导致现有行业监管存在边界不清晰,主管部门归属不明的问题,造成这些互联网平台游离在现有行业监管的灰色地带。  


同时,这些打着“新业态”、“新经济”等旗号的互联网平台背后都不乏雄厚资本的魅影,以资本融资的方式,实现跨地域的扩张。以房地产中介行业为例,某找房平台相继在北京、成都、武汉等地形成一家独大势头,在当地市占与机构归属占比方面,均对其他品牌形成绝对“碾压”,打破了原本行业正常的生态竞争环境。


当然我们这里不是对新业态持否定态度,我们关注的是,房地产中介行业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而互联网平台却依托资本实现跨地域多点开花式的快速扩张,本质上属于拔苗助长,并不是一个行业内生发展的结果,同时,资本依托“新经济”旗号摆脱现有行业监管,却可以肆无忌惮,不计成本的实现扩张提高其市占,本质上就有为未来抢占流量完成资本套现之嫌。


2.“赢者通吃”,参与者接皆被“算法”所累


既然现阶段大多互联网平台均存在资本的身影,那么资本的先天逐利性必然会导致这些平台机构是以最短时间内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因而,在这些互联网平台在开展运营的时候,将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其业务规则/算法(信息共享方式,利润抽成模式,消费者付费标准等一系列平台运营规则)的设定,为参与者量身定制好甘愿为平台利益最大化而付出的游戏规则,这一幕与此前某平台外卖小哥即使被车撞伤也宁愿不要司机赔偿而坚决要把外卖单按时送达给客户的一幕是多么的相似。


同时,通过算法设定,平台还可以对消费者所了解到的信息进行筛选与加工,让看似透明公开的数据,变得具有针对性,人为扩大信息不对称性的优势,实现“大数据杀熟”或“精准化营销”。


总体而言,短期内业内各大平台的运营模式可能会千奇百怪,交易匹配效率或许十分显著。但平台最后的利润来源依然还得依靠居间服务的撮合;从长期来看,一旦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化,龙头化后,必然带来非平台企业的边缘化,同时,还会造成消费者交易渠道的单一化。最后,这类互联网平台的利润最大化,必然是由全行业与全体消费者为之买单。


三、决策层已逐步重视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


互联网不是洪水猛兽,但由于现阶段有许多打着互联网新经济旗号的机构,利用资本运作优势进行无序的扩张,妥妥地行行业垄断之实,并将运营风险摊派给全社会,亦或者利用现阶段法律监管的空白,通过算法优势,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肆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行径,已引起了国家高层与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视:


(一)中央决策层彰显对互联网平台实施监管的决心


对于近期热议的互联网巨头平台垄断产业链各环节,资本无序扩张带来的危害性问题,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出了非常明确的信号,指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在经济工作会议里出现这个表述实属罕见!当然,这背后透露的是中央高层在反垄断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止互联网平台巨头发生“赢者通吃”,以及维护消费者及各方利益方面的坚定决心。


(二)深圳示范先行,率先提出“数据权益”保障概念


鉴于深圳在全国数字经济产业的地位以及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滥用等突出问题,深圳运用特区立法权,率先展开地方数据立法的示范性作用。2020年12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暂行条例(草案)》已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全国范围内而言,是首次提出“数据权益”保护的概念,同时,对于互联网平台滥用大数据算法也予以了规范,这对于未来互联网平台监管可谓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在行动


鉴于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21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均强调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的重要性。58同城(深圳)、房天下(深圳)、贝壳找房(深圳)、深圳房地产信息网4家互联网平台,在此背景下主动作为,积极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开展对接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数据对接工作,率先实现“三个规范”对齐——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公示、中介人员实名登记信息公示、限制“行业黑名单”在平台上发布房源这三大规范数据实时对接。今后,消费者在上述平台查看二手房源信息,建议选择平台显示的“已备案机构”、“已实名登记人员”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多维度保障交易安全。


最后,深房中协自2021年起,将会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计划在行业内逐步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络平台、APP等数据对接工作,推进全行业的会员单位对齐“三个规范”目标,维护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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