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关于严格落实下载“交易通APP”完成星级评定申报的通知》(深房中协秘字〔2019〕77号)瞬间引起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广泛关注,其中该《通知》提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在星级周期内促成交易(含出租、出售)达到一定数量,方可获评对应星级。深房中协为何会在此时要求业内的星级人员开展业绩申报工作呢?那还得从深房中协星级评定体系说起。
一、什么是星级人员
关于中介人员的星级评定方式,主要依据的是《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培训与测评实施办法》这两个行业自律规范文件。事实上,中介人员的星级级别,是体现其专业服务水平与从业信用等级的专业术语,由低到高依次可以排列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获评星级的房地产中介人员称为星级人员。
二、目前星级评定指标过于笼统与单一
星级评定作为深房中协行业自律管理的“动态”手段,在行业自律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行业自律实践过程中发现,现阶段的星级评定指标存在过于笼统与单一的问题。
根据修订前的中介人员星级测评规则规定,星级人员分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星级提升。一是最为基础的累计从业年限,当然该方式耗时最长,如从一星到五星的提升则需要不间断连续累计5年中介从业经验,并且须保持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二是通过高学历或职业资格认证加持的方式来实现短期内的星级提升。虽然在过去,以上两种星级提升的方式可以较为全面的对中介人员的从业经验和学历结构起到优化和促进作用。但从动态的角度看,在目前行业内学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当前的星级评定方式过于单一,因为中介人员仅依靠从业年限的累加或提升学历来获得星级的提升,尚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出中介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而将成交业绩指标与星级评定挂钩,就既能为部分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介人员提供更为公平的星级提升机会,同时也更能体现出中介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与星级级别的关联程度,真正实现高星级级别与强业务能力划等号,提高社会以及消费者对于星级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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