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学校和国际化学校建设PPP项目(宗地号:B115-0002)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公示,项目位于福田区新洲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北,用地面积33248.8平方米。
该宗地已于2006年9月26日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336号),现福田区教育局申请变更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
1、项目名称: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
2、建筑容积率:≤1.04
3、建筑覆盖率:≤22%
4、规定建筑面积:34718.22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8栋,建筑面积24218.22,新建宿舍综合楼10500平方米
5、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新建建筑退用地红线南侧大于等于8米,其余各侧退建筑间距满足《深标》规定。
6、车辆出入口:按现状
7、机动车泊位数:
8、备注:(1)本许可证根据2006年第2次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会议纪要核发。(2)宗地图号为B115-2。
(二)变更后
1、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学校和国际化学校建设PPP项目
2、建筑容积率:≤1.68
4、规定建筑面积:43785平方米;
其中:拆除实验楼和部分原教学楼,新建、改扩建及保留建筑地上地下总规定建筑面积43785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主要功能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5、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北侧、西侧退用地红线保持现状,东侧、东南侧及南侧退用地红线大于等于6米,宗地内新建建筑与保留建筑间距须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
6、车辆出入口:应组织交通影响分析,并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7、机动车泊位数:80辆
8、备注:(1)本证对应用地范围为深规划资源福函〔2020〕460号复函的范围;(2)为打造建筑精品,提供建筑设计灵活性,探索空间多样及对城市界面友好的新型校园空间,建筑覆盖率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3)停车场(库)建设须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4)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来源: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