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方案,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交证,这意味着交房交证政策将在内五区全面推广实施。
交房即交证,意味着新购买的商品房,在交房的同时就发放不动产证。
这一规定实施后,一方面能从根源上解决楼盘交房多年,却未能办理房产证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或许意味着在现行限售政策下,交房满四年的二手房就能进入市场交易。
以下为原文:
9月14日,《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方案,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交证,这意味着交房交证政策将在内五区全面推广实施。
交房即交证,意味着新购买的商品房,在交房的同时就发放不动产证。
这一规定实施后,一方面能从根源上解决楼盘交房多年,却未能办理房产证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或许意味着在现行限售政策下,交房满四年的二手房就能进入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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