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上海、深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11月22日,广州也发布通知了!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均取消“豪宅税”,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们来看看,此前北京、上海、深圳的政策情况:
11月19日:深圳取消“豪宅税”!买房或可省100+万税,12月起执行
11月19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政策解读:
●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 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下为通知原文主要内容:
1、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2、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1月18日:北京、上海取消豪宅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12月1日起施行
18日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还明确,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上海取消豪宅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海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味着“豪宅税”取消。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业内观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政策加码鼓励改善购房,鼓励二套购房,优化税收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该政策旨在鼓励消费,尤其鼓励已有房居民进行改善置换。非普通住宅的税收政策将与普通住宅看齐,是对大户型、高端改善住宅消费的有力支持。
契税主要惠及90-140㎡购房群体,增值税也主要影响豪宅改善,本次税费减免对于刚需基本没有影响,代表了政策的重点的要拉动改善,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改善购房。
这一轮组合拳代表了救楼市的决心,坚决要拉动楼市,所以短期看对房地产可以比之前乐观一点了!一系列政策有利于保持房地产预期稳定。部分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已经可以判断见底,市场企稳将是趋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认为,契税下调对楼市的影响重大。
一是直接激活中大户型房子的认购,即对于90-140平方米、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都带来税费成本的减少,是对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实实在在提振。
二是利好一线城市住房交易,过去一线城市认购中大户型房子,契税要求高于全国水平,目前总体看齐,也进一步降低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和助力市场进一步向好。
三是利好房企和房东的项目去库存。房企的中大户型的住房交易明显会拉升,利好11月中下旬及以后的营销工作。房东明显的中大户型房子,其市场吸引力会增加,利好二手房挂牌量的消化。
此前,财政部等发布住房交易税收新政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磅,深圳买房契税降至1%!财政部等发布住房交易税收新政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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