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
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义务教育招生方面:
通知强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学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保持现有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大学区实施范围,新增学校学区划分方式以加入现有学区为主。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各区要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全覆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积分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
各校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再受理调整招生计划的申请。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推进指标到校政策改革,每所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落实指标生单独批次录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圳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及网上报名(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市、区同步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报名,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二)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6月中旬至7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三)学位安排及公布招生结果(7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结果。
报到注册时间由各学校提前公布。
三、招生工作总结(9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并做好招生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工作。
(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对招生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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