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深圳市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通知显示,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应按照“加快供应一批、重点储备一批、提前谋划一批”的原则,形成辖区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清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布。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清单的各类建设用地面积合计原则上不小于本年度分解到各区(含新区、合作区)的计划供应量。
2025年度全市(含前海、深汕)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060公顷。
居住用地:本年度计划供应100公顷
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合理平衡商品住房市场需求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的关系,统筹“市场+保障”的居住用地供应安排。
增加高品质住房供给,科学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多措并举,着力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根据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弹性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
本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1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6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0公顷(含深汕特别合作区3公顷)。另外,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占居住用地的比例不低于10%。
产业用地:计划供应514公顷
保障优质产业空间供给,充分满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用地需求,助力实现基本建成辨识度高、集群集聚、承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园区体系和创新浓度高、经济密度高、服务水平高、人文活力高的科技创新集聚区体系的规划目标。
本年度计划供应产业用地514公顷(含深汕特别合作区404公顷)。
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35公顷
全面推进“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优先补齐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各类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本年度计划供应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35公顷(含深汕特别合作区65公顷)。
商服用地:11公顷
合理调控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严控商业办公用地供应,科学安排现代服务业等其他商服用地的供应。本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1公顷。
供地的总体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衔接同层次计划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住房发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土地储备等各项同层次计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全市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
坚持需求导向,保障各类用地需求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优民生、增居住、强工业、稳商办”为原则,以建设实际用地需求为导向,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持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大各类要素向集中连片区域、重大平台、重点片区倾斜。
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增强要素支撑保障能力,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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