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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先租后让” 工业用地!永联科技以20年出让3270万获得

直播先锋 发布时间:2018.12.24 16: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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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龙岗区成功出让两宗工业用地。值得关注的是,其中G02203-0013号宗地为深圳首次推出的“先租后让”工业用地,即企业竞得该地块,取得5年承租权,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或抵押。由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0年出让3270万元获得。


企业需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租赁期限内,企业的产值、税收等各项指标通过履约考核,则上述土地使用权由租赁转为出让;如果未能通过履约考核,租赁期满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查,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08月2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朱建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新能源行业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另一宗地G10221-0606,为龙岗区首宗“联合竞买”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由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底价7200万元获得。


》》》坪地工业用地全景看地(由此进入)


  


出让条件看到,G10221-0606宗地只接受联合竞买,项目建成后,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文化活动室、道路无偿移交政府,6000平宿舍用房按成本价移交政府,产权均归政府;竞得人各自持有物业限整体转,且任意一方物业持有比例不低于45%(不含移交政府部分)。


据悉,两家公司均从事LED相关行业。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主营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照明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五金塑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的生产及购销。


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LED发光二级管IC半导体封装、LED数码管背光源照明灯具、LED显示屏光电声一体化产品、LED显示模组、电子通讯系统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产品、集成网络系统硬件产品、其它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维护服务等。


龙岗正积极探索“先租后让”“联合竞买”土地供应模式


据悉,今年5月16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与龙岗区政府签订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龙岗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对于创新产业用地供给与监管全链条机制的相关改革要求,龙岗区探索“重点项目遴选、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联合竞买”的新型土地供应方式,于近期挂牌出让两宗工业用地,其中G02203-0013号宗地为“先租后让”工业用地,G10221-0606号宗地只接受联合竞买。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方面介绍,G02203-0013宗地位于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北侧,宝龙二路与丹荷大道交会处东南侧,用地面积739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77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G02203-0013号宗地为深圳首次推出的“先租后让”工业用地。该宗地的竞拍准入行业类别为新能源产业或新一代信息技术,且租赁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租金按年缴纳,租赁期满后既可以选择“续租”也可以选择“出让”。据悉,该宗地出让金扣除已缴纳租金,大大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有助于企业将资金用于科技投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方面指出,龙岗区积极探索“先租后让”“联合竞买”土地供应模式。《协议》即“委区合作框架协议”改革实践以保障产业强区土地要素,服务重点项目,破解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用地慢为目标,在土地和空间上做文章,探索“先租后让”“联合竞买”存量用地盘活新机制。


一是科学设置准入门槛,降低竞得企业用地成本及投资风险,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是鼓励多家企业“联合竞买”产业用地,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三是加大对已租赁用地和联合竞买用地监管力度,分时段、分时点对产业项目的履约情况及用地开发建设情况实施“产业、规土、经促、税务”等多部门联动“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管理,确保真正想做实业的优质企业能够专注于事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形成良性循环。(来源:深圳商报)


宗地G10221-0606资料


宗地号G10221-0606,土地面积17648.03平,建筑面积70394平,挂牌起始价7200万元,准入产业类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使用年期20年。




宗地实景图


宗地出让条件


1、竞得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3、本宗地项目建成后,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文化活动室、道路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6000平方米宿舍用房按成本价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各自持有物业限整体转让,且任意一方物业持有比例不低于45%(不含移交政府部分)。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本宗地只接受联合竞买,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本宗地:


1、联合竞买申请人均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存在股权隶属关系且不隶属于相同的实际控制人;


2、联合竞买申请人应一一对应该地块准入行业要求,分别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均不少于3年;  


3、本宗地由2家企业联合竞拍、建设。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双方出资比例、产权分割、项目建设职责以及承诺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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