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个城市接连发布新政,都对新房精装下手。
楼市调控的信号已发生变化。精装房变“惊装房”,或逐渐将成为过去。
昨天(10月9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对市内新房的建设与销售进行了规范。
通知对新房样板房的规定,拳拳到肉:样板间不准降标、无样板间不得开盘、样板间需保留到交房前3个月……
与此同时,徐州也发布新政,提出了商品房备案价一年内不得调整、不得强制升级装修等政策。
据南方楼事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国内至少有11个城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样板房的政策。
层出不穷的新政,似乎暗含了楼市调控加码的趋势,而这一点,值得所有城市注意。
样板房新政,专治“惊装房”
昨天(10月9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对新盘样板房进行了严格规定。
重点如下:
1、新盘每个户型都必须设置样板房。
开发商拿预售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
2、样板间必须保留3个月。
样板房应保留至对应户型新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3、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应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4、交付标准不能随便降。
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的标准,且成品住房交付时应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
5、精装标准有要求。
为保证新房品质,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
6、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同一天(10月9日),徐州也发布了新政。
在由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提出了坚持“一区一策”精准调控、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不得强制购房人进行升级装修等八项政策。
重点如下:
1、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按项目规模对商品房价格进行备案,且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新备案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
宗地建面高于10万平方米的,可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最后一期不足10万㎡,据实备案;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2、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不得强制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升级装修标准、价格由双方在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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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行为,进一步提升成品住房质量品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规范我市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成品住房建设管理
(一)本通知所指成品住房是指新建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的铺装、涂饰、管线、设备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二)成品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江苏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B32/T3691-2019),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鼓励采用整体厨卫、智能化等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积极采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并符合环保卫生要求。
(三)成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有成品住房建设专篇,内容包含成品住房建设指标、成品住房在小区总图中的位置(或幢号)、建筑面积以及建设时序等。成品住房建设应按幢实施。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验收合格前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五)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和土建工程应纳入统一的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从事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为确保我市成品住房装修基本品质和功能,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
二、规范成品住房销售管理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
(二)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施工完成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民开放展示。
(三)样板房应保留至该户型成品住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开发建设单位宜提供不同装修风格的成品住房供消费者选择,以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现场公示成品住房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三、规范成品住房验收交付管理
(一)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B32/T3691-2019)等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装修前的交接验收和成品住房的分户验收。开发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包含装修工程部分。成品住房质量应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要求。
(二)成品住房交付时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负责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投诉问题。因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档案及信用等级考核;对性质恶劣的问题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肃查处成品住房销售、宣传以及样板房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为成品住房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日
·徐州新政
“装修政策”成趋势
如今装修交付已经成为了行业大趋势。
但在这个过程中,质量不过关,维权频爆的事件也接踵而至,所以对精装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除了苏州和徐州,近几年很多城市已经相继出台相关规范。
1
南昌市
2018年2月,南昌市正式下发《关于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
规定装修房销售必须要有样板房,样板房需与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有关装修的条款保持一致,全装修住宅交付必须不低于样板房相关工艺、质量和标准;而且,全装修住宅销售总价必须分别约定毛坯和装修价格。
2
成都市
2018年3月26日,成都发布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
从施工、验收、装修定价等环节规范了成都成品住宅市场。
3
南京市
2019年1月,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
政策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的全过程监管流程,规范全装修各方主体行为,确保全装修质量。
4
泸州市
2019年1月25日,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住宅样板房设置要求的通知》。
对成品住宅样板房装修设计、设置、装修施工必须进行规范,要求现场内容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
5
杭州市萧山区
2019年3月22日,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全装修”问题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对样板房、交付标准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于4月26日开始实施。
6
杭州市余杭区
2019年3月,余杭区发布通知,要求从4月12日开始,对全区装修住宅进行100%分户检验,以此倒逼房企提高装修质量
7
南昌市
2019年11月,南昌发布《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提出了加强全过程监管、提供实体样板房、规范材料使用等8个方面具体措施,规范南通市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
宁波市
2020年5月22日,宁波市住建局再次发布《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其中明确规定全装修住宅项目应至少设置1套基本装修标准的样板房,如有升级装修方案的也应设置样板房,并在预售前完成。样板房可以异地设置,但其结构、尺寸、装修标准必须与对应的交付房屋保持一致。
9
合肥市
2020年8月2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的通知》。
出台6条措施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其中明确要求样板间保留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防止出现交付标准的样板间与对应的装修具体方案不一致的情况。
10
张家港市
2020年9月11日,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管理的通知(试行)》。
进一步规范张家港市商品住宅样板房建设、管理,杜绝样板房与交付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减少交付纠纷。
全国多城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可见在精装成为趋势的时候,“装修政策”也将成为趋势。
毕竟样板间、示范区是容易产生争议的高危地带。
从南方楼事多年的踩盘经验来看,近年来深圳部分新房项目,样板间通常规定不允许拍照。
严格一些的楼盘,在进入样板间之前就会“代管”手机,不能带进样板间。
图源网络
而且并不是即将出售的所有户型都有样板间,有些开发商只会选择主流户型做样板间。
诸如此类的“小动作”很多,让看样板间成了一件很难的事情。
样板间“保密”,虽然能够避免新房提前曝光,但假如日后业主对交付品质有异议,维权也就少了凭证。
而从近年楼市的情况看,因新房交付品质争议引发的维权事件,又的确层出不穷。
买房时样板房高端大气上档次,交房时房子精装缩水,品牌偷梁换柱,质量问题频出,是常有的事。一些标榜高端的楼盘,也在维权中被拉下神坛。
南方楼事曾在2019年末,盘点过全国各城市房子交付后一系列“奇葩”交付标准不少案例让人啼笑皆非
现在多城市相继出台精装新政,南方楼事认为有两点好处:
1
降低房子交付维权概率
如果实际交房的标准和承诺的比较一致,业主维权事件很大程度会减少。
并且有政策明文规定,对于装修标准有一定的说明,一旦发生维权,购房者不用再和开发商来回扯皮。
因为有了政策,维权也有了法理支持。
对于购房者而言,装修政策就意味着“所见即所得”,不用再担心货不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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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督促开发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装修政策出台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督促开发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避免产品交付和前期承诺不一致的可能性。
在2020年的今天,很多城市对“装修”这一块仍然比较模糊。如果有了政府的介入,界定标准也会相对明确,也能让接下来的新盘品质拉升作用。
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如何在限价和装修限制之下,即能保证品质又能赚到钱,这将是他们要面对的挑战。
在其他城市陆续跟进的情况下,深圳会不会跟进?什么时候会出台相应政策?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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