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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9.39元/月㎡起步!关于丹郡花园等15个公租房承租结果的公示

牛浩思-安居先锋 媒体 发布时间:2024.08.02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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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丹郡花园等1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承租家庭续签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丹郡花园等15个项目承租家庭的续签工作,现将核查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核查情况及公示


核查结果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核查家庭共849户,其中770户家庭符合续签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79户家庭不符合续签条件(附件2),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轮候配租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续签规则


(一)根据新办法规定,承租家庭可自主选择原办法或新办法的配租条件执行续签。


1.选择按照原办法续签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50%执行


2.选择按照新办法续签的,承租家庭应先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若审核通过限额标准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30%执行,续签时将不再适用原办法。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未在规定时间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或收入财产审核时因信息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导致审核中止及未能出具收入财产审核报告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50%执行。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自主选择两类办法其中一类即可。


(二)承租人在租住期间未违反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关欠缴租金的约定。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申请条件。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三、房源租金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1:依据原办法审核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合格名单.xlsx


附件2:依据原办法审核个人租户续约条件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收入财产核对内容申报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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