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区发布了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第ZS-2015-003号)的公告。
H223-0044号宗地位于罗湖区怡景路与爱国路交汇处。此次涉及多项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由“深圳市碧波中学高中部总体改造扩建工程和文体楼工程”调整为“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高中部改扩建工程”。
用地面积由“29050.56平方米”调整为“29024.9平方米”。
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总规定建筑面积由“45872平方米”调整为“71517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由“≤1.58”调整为“≤2.47”。
分项建设指标由“已建建筑3748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0113平方米、学员宿舍9369平方米、教学楼10200平方米、教工学生宿舍楼和食堂7800平方米);新建文体楼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27平方米)”调整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36503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35014平方米,其中:教学辅助用房9681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25333平方米”。
建筑覆盖率由“≤40%”调整为“≤60%”。绿化覆盖率由“不作规定”调整为“≥12%”。建筑高度由“不作规定”调整为“≤80米”。
机动车泊位数由“不作规定”调整为“147辆”。
自行车泊位数由“不作规定”调整为“520辆”。
备注由“1、因在原建设用地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对现状60班寄宿制高中扩建文体楼,故重新核发扩建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状已建建筑面积根据2008年4月8日核发深规许ZS-2008-0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新建建筑须在满足消防要求前提下方可投入使用;2、按有关规定配置适量停车位;3、新建文体楼规模根据市发改委批复意见(深发改[2013]211号予以核定;4、原核发深规土许ZS-2011-00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调整为以下内容:
1、宗地号:H223-0044
2、本项目须按照机动车停车位数量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在符合相关规范基础上,100%预留机动车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同时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3、本项目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要求落实,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三星级的要求;鼓励进行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和屋顶绿化。
9月8日,深圳第二实验学校高中部宿舍拆建、综合楼加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估价563万元。
资料显示,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创办于1989年,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
学校是“深圳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深圳课堂革命示范学校”,被誉为“深圳市最具影响力学校”之一,更是多所知名高校的优秀生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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