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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公租房:关于烈士遗属、抚恤定补和残疾人等家庭选房通告

牛浩思-安居先锋 媒体 发布时间:2024.11.12 2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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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已于2024年11月1日截止。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7户家庭提供异议材料后经审核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5户家庭在审核公示期间撤销本次认租申请,最终合格认租家庭共294户。根据《配租通告》,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总共23套。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三房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共16户。本次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故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中,选房排位1~16位的16户均列入入围认租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认租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须由选房家庭中的主申请人(以下称为“选房人员”)进行选房签约,不接受委托他人选房签约。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本批次所有认租意向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


(二)选房签约时间安排


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5:00,选房人员应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正选房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共计半天),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日期安排详见附件4,各选房家庭具体正选房时间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44665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如遇线上选房困难问题且无法通过咨询电话沟通解决的,可到我局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选房签约流程


1.登录选房系统


请选房人员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者通过微信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请选房人员提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且确保能够正常登录)。为确保您顺利完成选房,请您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选房系统。


2.预选


2024年11月12日15:00将开放本次待分配的房源,选房人员可在预选时间开始后至其正选时间开始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进行预选。每个选房人员最多预选5套房源。


3.正选


请选房人员在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查看预选房源情况。每位选房人员的正选时长为3分钟。选房人员在正选环节选定房源后将进入合同签订阶段,不可再更换房源。选房人员如在正选时间内一直停留在选房界面且不选定房源,选房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为选房人员选定其意向房源中未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的第一序位意向房源。


4.补选


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正选时间结束后未选定住房(主动放弃选房的除外),如仍需选房可在本家庭选房场次结束后至当天正选场次结束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申请补选。参与补选的选房人员按原选房排序依次排序,补选时长与正选一致。


5.合同签订及保证金缴交


选房人员通过正选或补选确认房源后进入合同签订环节,请选房人员提前准备好主申请人的银行卡(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正反面清晰照片,签约时必须完成银行托收办理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当天正选房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必须在选房当天中午12点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签约申请;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完成签约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在选定住房后及时查看系统办理。租赁合同审核结果请查看系统。


(四)起租和入住事项


由于系统功能局限性问题,本次安排选房的3个项目线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均设置为2024年12月1日,润湖苑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与《配租通告》公布的预计交付时间存在差异,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后续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租赁期限等事宜进行约定。


成功选定龙和苑、壹成中心等2个项目房源的认租家庭,凭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1日前到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办理入住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小区物业管理处,龙和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7618326;壹成中心物业管理处电话:4008309191。


三、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人员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并对照《第一批次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附件4),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2~3),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且审核通过的,即为已完成选房签约。已完成选房签约的认租家庭,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选房人员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选房人员(含补选场)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内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户型选房结束之日或本批次选房结束之日的弃选房源除外)。


(三)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后,如选房人员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选房人员所有认租意向房源被其他选房人员选定可不用参与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七)润湖苑项目提示: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项目北侧有一条高压线,北侧临近河道,河岸植物茂密,蚊虫较多。


3.停车位320个,数量较少,月卡车位办理通过抽签方式取得,请谨慎选择此项目。


4.小区为开放式管理。


5.安装燃气灶需自行开孔。


6.B、G、H户型厨房无足够实体墙面可满足安装抽油烟机需要,抽油烟机需采取金属挂架固定安装,费用由租户负责。


7.小区规划建设无信报箱。


8.该项目户型较多且分布在不同楼层或楼栋,特别是两房户型存在不同面积段,请选房家庭以本公告发布的户型图为准(附件5)。


(八)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预计交付时间、租期、租金、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九)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选房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认租的意向房源包含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但其仅能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未认租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


(十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请各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十四)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提交审核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后续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后续选房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配租通告》的选房规则列入后续批次选房名单。


(十五)本批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十六)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电话:0755-81477770,0755-2344665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第一批次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2.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手机端)

3.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网页端)

4.第一批次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

5.润湖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图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11716807.html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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