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了公告,3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失效,分别是:坂田街道新利厂、横岗街道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坪地街道坪地中心社区石灰围片区。
坂田街道新利厂城市更新单元:
新利厂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北临布龙路,南临永香路,周边有地铁5号线和南坪快速路。
根据草案,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99998平方米,申报主体深圳市吉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9086平方米的林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182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坂田街道新利厂城市更新单元的申报主体是深圳市吉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佳兆业城市更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横岗街道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区横岗街道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红棉路与埔厦路交汇处东北侧。
拟拆除重建面积52124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功能(更新后的普通工业厂房面积不低于现状面积)。
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511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其中规划主导功能为普通工业的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不低于10614㎡),拟贡献率29.0% 。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汉京集团先后开发过超甲级写字楼“汉京国际”、城市精品复式“汉京山”、“汉京确悦”等多个特色项目。
坪地街道坪地中心社区石灰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西至教育南路、东至泰和路、北至红星路、南至环城南路,在深圳国际低碳扩展区范围内。
拟申报拆除重建范围面积78014.5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27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6.1平方米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709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拟贡献率约35%。
申报主体是深圳市佳联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佳联华投资有限公司由恒大地产集团持股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