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多个地块规划调整及用地批复。
其中包括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太子湾医院项目、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9个地块、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及地块规划调整。
另外,坪山区14号线工程—昂鹅车辆段、110kV友谊输变电工程、110kV复兴输变电工程、坑梓文化科技中心、坪山区环盛一路市政工程等5个项目的公共建设项目用地及农转用已获批复。
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建面由1.36万平减至0.76万平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K202-0029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公示的通告》。
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位于南山区乐海路与海运路交汇处西侧,于2020年8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000016号)。
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定建筑面积:由“13610㎡”调整为“7610㎡”,规定容积率:由“≤1.38”调整为“≤0.78”。
(二)分项指标中删去:“2)地下:地下区域供冷6000㎡”。
太子湾医院项目总图修改,停车位布局调整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太子湾医院项目总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太子湾医院项目位于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3-0030,总用地面积6246.74㎡,用地单位为乐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平面图作如下修改:
(一)北侧露天机械停车设施距离主体建筑距离因深化原因由10米调整为8.1米,露天机械停车设施总车位数由113个调整为114个,露天机械停车设施南侧园区路相应南移;东侧入口地面停车位调整及景观绿化、铺砖调整;建筑物北侧增设共享自行车位。
(二)补充主体建筑西侧室外出入口台阶、坡道及出地面地下室楼梯。
(三)化粪池位置调整至污水处理站南侧。
(四)补充局部标高及坡度。
(五)指标表主要调整:停车位地上/地下数量由128/172个调整为121/179个,总数不变。地下核增建筑分项面积中人防和共用停车库面积微调,地下核增建筑面积总和不变。表中取消床位数中关于VIP、月子中心床位数的表达。
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9个地块规划调整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9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为推进相关道路的建设,避让和保护古树,现拟对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9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918㎡,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
09-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180㎡,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
09-0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794㎡,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
09-06-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8566㎡,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4.0;
09-06-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5488㎡,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
09-1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674㎡,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
09-1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9225㎡,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
09-1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9756㎡,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
09-1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7285㎡,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4.0;以上地块均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沙田地区]法定图则中丹锦西路西段调整至地块北侧,红线宽为14m,09-01地块拆分为09-01-1和09-01-2地块,面积分别为3058㎡、1465㎡;
09-02地块拆分为09-02-1和09-02-2地块,面积分别为4508㎡、3561㎡;
09-03地块拆分为09-03-1和09-03-2地块,面积分别为5008㎡、3807㎡;
09-06-5地块面积由8566㎡调整为8481㎡;
09-06-6地块面积由5488㎡调整为6672㎡;
09-12地块面积由3674㎡调整为3065㎡;
09-13地块面积由9225㎡调整为7453㎡;
09-14地块面积由9756㎡调整为7858㎡;
09-15地块面积由17285㎡调整为17370㎡。
以上调整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备注均为规划。
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规划调整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企业诉求,拟对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435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1.40,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1-03地块调整为01-03-1和01-03-2两个地块。调整后,01-03-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2006平方米,容积率为3.94,备注:规划;01-03-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581平方米,容积率为1.40,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规划调整
7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华侨城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会处西南侧,用地面积为24613.93平方米。
现根据施工图优化设计,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总图及建筑平面、立面形式、建筑轮廓和高度等方面调整,主要变更有:
一、总图修改
(一)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为: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49952.30㎡调整为151759.64㎡;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9995.61㎡调整为80472.01㎡;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67020.23㎡调整为66342.23㎡,其中酒店由17034.24㎡调整为17715.26㎡,办公由7126.36㎡调整为7345.79㎡,商业由35609.63㎡调整为34031.18㎡;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7765.27㎡调整为8968.82㎡,其中商业由7390.37㎡调整8968.82㎡,酒店由374.90㎡调整为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210.11㎡调整为5160.96㎡,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020.06㎡调整为885.94㎡,架空绿化休闲由4392.27㎡调整为3242.59㎡,车库出地面坡道等由697.78㎡调整为1032.43㎡;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9956.69㎡调整为71287.63㎡,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860.38㎡调整为1916.79㎡,共用停车库由57295.44㎡调整为55220.54㎡,共用设备用房由10800.87㎡调整为14150.30㎡;本项目一二期计规定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指标不变;
(二)调整一、二、三单元及商业裙房建筑轮廓;
(三)一单元建筑高度由87.17m调整为87.55m,二单元建筑高度由35.55m调整为41.10m;
(四)裙房屋顶天窗大小及轮廓调整,裙房屋顶增加设备机房;
(五)二期设计范围增加阴影填充;
(六)公交首末站范围调整。
二、外立面修改
(一)2栋裙房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调整幕墙材质并优化幕墙构件细节。
3.对原云IP造型进行球体尺寸、数量、模数优化,在柄部增设LED屏幕增强传媒功能。
(二)2栋二单元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将文化设施形体整合进商业裙房造型中,增强项目整体性,同时综合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夜间泛光方案等,精细化设计幕墙水平构件。
3.考虑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机电通风需求、声环境优化等因素,针对原立面细节进行优化。
(三)2栋三单元立面
对方案材料、遮阳构件、装饰构件等细节进行优化。
坪山5项公共建设项目用地及农转用项目获批
7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坪山区2022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昂鹅车辆段等5项公共建设项目用地及农转用项目批复的通告》。
分别是,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昂鹅车辆段、110kV友谊输变电工程、110kV复兴输变电工程、坑梓文化科技中心、坪山区环盛一路市政工程等5个项目的公共建设项目用地及农转用已获批复。
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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