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圳公告两宗地块,分别为盐田区仓储用地和龙岗区普通工业用地,计划于10月30日出让。
据资料显示,盐田区仓储用地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智慧物流园,将引入一家央企子公司建设运营;龙岗区普通工业用地将建设无人机动力和控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1、龙岗将建设无人机动力和控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地块出让
宗地号G02315-0029,土地位置龙岗区宝龙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土地面积20779.35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73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本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显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 80000.00㎡,其中: 厂房:70000.00㎡;宿舍:9000.00㎡;食堂:1000.00㎡。
根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显示,该地块将建设无人机动力和控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宗地位置如下:
2、盐田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智慧物流园,引入央企
宗地号J311-0319,土地位置盐田区盐田街道,土地用途仓储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 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 A13 现代物流业,土地面积78667.29平方米,建筑面积2685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99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限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竞得人在全出让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等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回购。
本次出让宗地为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在《J311-0319宗地概念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后续建筑方案深化设计。
仓库(非危险品)类建筑功能可根据业态需要,设置不高于33000㎡仓储式商业,且应预留超低温冷库的设置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规划设计要点显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 268500.00㎡,其中: 仓库(非危险品):263500.00㎡;配套办公:5000.00㎡。
根据产业监管协议显示,该地块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智慧物流园。
今年9月,遴选方案显示,项目拟定的意向用地单位为深圳中远海运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中远海运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在航运、码头、物流、航运金融、修造船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结构体系。
本项目采用自营模式,利用中远海运的优势,开展“仓储+物流加工+装卸配送+报关+订舱+运输”的全供应链物流服务,凭借完整的自营体系,实现从海运到仓库,再到拖车的全程无缝衔接,构建了一个高效且稳定的物流体系。
用地位置位于盐田街道西禾路与东海道交会处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