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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新条例年底提审 “钉子户解决机制”望突破?

牛浩思-旧改先锋 地产 发布时间:2016.10.10 17: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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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也就是圈内常挂在嘴边的“旧改新措施”,力争年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针对条例中争议较大的房屋拆迁及强制售卖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进行研究论证,相关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的。


城市更新挑起深圳未来住房供应“大梁”,已成为深圳商品房供应的重要来源。深圳规土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起,城市更新供应商品房占深圳房地产市场供应总量的比例逐年提高,至2015年,深圳城市更新供应商品房面积达436万平方米,占比已达47%。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供应住房建设用地8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90万平方米。具体包括新供应用地4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用地450万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100万平方米。也就是说,仅城市更新释放的土地就占了商品房用地的76%。





立法破解“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早在2009年,我市就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就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原则。正因此,一直以来深圳的城市更新市场化程度居全国之首。但是在旧改拆迁的核心环节,深圳许多城市更新项目也面临着“老三样”难题: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


以罗湖区的木头龙小区为例, 2010年该项目获批成为深圳首批城市更新单元之一,近6年时间过去了,却依然没有正式动工。 “只要有一户不肯搬,项目就陷入僵局。”市规划国土委工作人员说起这个项目,有些无奈。



实际上,这样的情况还在深圳许多老旧住宅和城中村项目中存在,这种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令政府、开发商和业主等多方陷入“多输”困局。为打破这种困局,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在今年的立法计划中由“预备项目”调整为“拟新提交审议项目”,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加快立法步伐。当前,该条例仍在市法制办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当中,力争年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当前深圳所有的项目都必须100%业主、100%的面积同意并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方能确认实施主体,该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钉子户”。而此前在内部征求意见的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规定,打破当前的“双100%”标准,达到一定比例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强制征收和强制售卖。这被诸多房地产业内人士视为“钉子户解决机制”。


不过,这个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操作性也备受争议。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台湾和香港都有类似“强制售卖”的法律规定,用于解决住宅的更新改造困境。但是,该制度的核心是业主自治和法院裁决,并不由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主导。该条款是否与物权法冲突?如何既能保障业主利益又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这都是立法过程中需要破解的难题。


据了解,为了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城更新中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研究,委托给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论证,而 “强制售卖”等争议较大的核心条款是研究论证的重点和难点,力求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研究,使得立法更加科学。


(部分文字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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