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改委最新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项目储备的通知”,于5月18日开放了项目单位在线申报功能。针对重点支持的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组织专项资助的项目储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奖励。
需注意的是,申报指南中特别指出,本次开放申报的资助对象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机构。而且专项项目仅限于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两类。
在资助额度方面,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
配套资助项目分两类:一是已获批广东省有关部门的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专项资金可按照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但资助资金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二是已获批国家有关部门的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专项资金可按照1:1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配套资助,但资助资金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对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项目,专项资金给予最高资助500万元;对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给予最高资助500万元。
对配套资助项目分两类:一是已获批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可按照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且资助资金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二是已获批国家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可按照1:1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且资助资金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而且本次资助全部属无偿资助,资助的资金全部用于仪器设备购置、技术研发等。
其他关于申报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深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在线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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