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地产头条-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深圳[切换]

首页> 咚咚地产头条> 城市更新 > 正文

新版南山区1+7扶持政策出台 重奖总部企业落户

牛浩思-旧改先锋 地产 发布时间:2017.06.26 17:52:06
浏览:9043

近日,南山区政府发布通知,印发并实施《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7年6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南府办〔2012〕21号)及各分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同时废止。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平时所说的“1+7创新产业扶持政策”,1是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7分别是指节能减排、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绿色建筑、文化产业发展、金融发展7个产业的分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金融发展分项为今年新增。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作为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的决策审批机构。根据对扶持类别、范围和对象的不同侧重,专项资金下设节能减排、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绿色建筑、文化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等七个分项资金,南山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产办、区金融办分别为七个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


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具体包括评审类资助、核准类资助和专项类资助。评审类项目适用择优淘汰原则;核准类项目适用普惠性原则;专项类项目适用“一事一议”原则。


据了解,南山区新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具体包括,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扶持。专项资金评审类资助,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资助项目不得超过一个,连续资助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对区属各事业单位,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除外情形包括:总部落户资助、入选世界500强、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出口信保补贴、荣誉类奖励、“人才领航计划”资助、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领航团队”资助、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风险代偿及风险补偿类等资助。


金融发展分项南山区今年新增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南山辖区内(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的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等,共计三大类。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可获最高2000万元奖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可获最高500万元奖励。金融控股或集团公司落户,可获最高1000万元奖励;金融企业总部及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购买社会办公用房,可获最高1000万元补贴。租赁社会办公用房每年最高300万元补贴,连续补贴3年。办公用房装修,最高500万元补贴。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号外: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城市更新网”,力争打造土地推介、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产业园、原住民生态等领域,最新、最全、最权威的信息平台、交流窗口



新闻 园区专题

分享:

相关阅读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电话:83592095(新房广告业务)/ 83592095(二手房业务)/ 83680819(地图业务)/ 83468529(家居装修业务)

18320887519(保障房业务)/ 83591626(城市更新业务)/ 25327824(品牌合作)/ 83684400(其他)

传真:83680527   

法务部 座机:0755-83684400 邮箱:yituzx@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66号泰然立城A座12-14楼

深圳市咚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090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手机找房服务APP

手机找房服务APP

咚咚找房公众号

咚咚找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