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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与产业园区」一周大事件 “双98%”降至“双95”

牛浩思-旧改先锋 地产 发布时间:2018.11.19 18: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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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易图诚泰团队】为广大网友整理深圳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园区建设一周新闻热点、行业动态、项目进展等。汇总呈现,每周更新,敬请关注!


政策类:

上周,有5个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分别是《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圳市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惠州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


更新单元类

南山首个棚改项目,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专规草案公示;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八批更新计划公示。


产业地产&产业园区:

第七期德国中小企业经理人来华交流班到宝安调研交流;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宝安园区揭牌。


-城市更新-

 

1、罗湖区正式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近日,罗湖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并于11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此《实施办法》从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申报与审查、确认实施主体、项目前期工作与意愿征集、项目计划与规划、补偿签约、建设实施、附则等九个方面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出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提出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意见征集阶段,由“双98%”降至“双95”;扩大棚改适用范围,统一棚改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实行项目申报常态化;棚改项目申报条件需满足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0㎡、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项目实施主体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也可以发挥各自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

 

2、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11月14日,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全面修订后的《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本次修订,在总体结构上增加了第二章“更新统筹”、第十章“项目清理”等相关章节,增补、完善。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产业发展监管的分工及协同机制;建立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更新项目同步建设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的风险防控力度、避免因城市更新印发新的社会矛盾;严格监管项目实施进度;落实产业规划构建产业准入机制;完善计划清理制度及后续处置措施。

 

3、盐田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11月16日,为推进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补偿标准参照市统一标准,维持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同时可以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不超过10㎡;初步改造意愿征集“双85%”即可申请棚改;对于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签约期届满,签约率未达到95% 的项目,实施主体可向街道办事处及中英街管理局申请终止项目;棚改项目经审议通过后,应编制实施方案,棚改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认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也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实施主体。

 

4、大亚湾区国土分局发布《惠州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11月12日,为加快推进惠州市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三旧”改造相关文件要求,区国土分局研究起草了《惠州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起草了总则、一般规定、改造规划与实施、三旧改造申请手续、三旧改造实施程序、职责分工和监管机制、附则等七大内容。


其中第十六条提出 “三旧”改造工作应当按规划实施,并且实行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其中“三旧”改造规划包括“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项目单元规划。


第十七条,“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期限为5年,分年度实施。


第二十六条  除需报市完善征收手续的历史用地可同步上报市标图建库审核外,其他项目用地必须在“三旧”改造的入库申请通过市“三旧办”审查,且纳入市“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后,拟实施改造主体方可向区“三旧”办提出改造申请,申请同时应当提供改造范围内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相关材料。


第四十八条 大亚湾区“三旧”改造工作由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包括:研究决定“三旧”改造的政策措施、审议并解决“三旧”改造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批“三旧”改造年度计划及改造方案、督促检查“三旧”改造成员单位的工作。

 

5、佛山市公示《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

近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公示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是对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进行研究,指导城市更新工作。


文件提出远期目标是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2016至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完成2-3条成片岭南建筑的风貌街区,提升城市的形象品质。

 

6、南山首个棚改项目——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专规草案公示

高薪公寓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东临科技南八路,西临科技南路,南临白石路。


是南山区首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用地面积41949.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2817.1平方米,规划容积为246140平方米,权利主体以政府单位及企业为主,自2017年8月17日确定由南山人才安居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根据规划图显示,项目由7栋58-65F超高层住宅楼、1所18班小学、1所9班幼儿园以及部分2F配套商业组成。


拆迁安置补偿由人才安居公司向权利人支付,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权利人被搬迁房屋产权性质相同的房屋。安置房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非商品性质被搬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产权仍受相应限制,办理非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书》;安置房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

 

7、宝安区更新单元第八批更新计划公示

11月15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局经区政府批准,发布关于《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八批计划》。


此次更新计划共3个项目,分别为石岩怡和工业区更新项目、石岩泉宝工业区更新项目、沙井壆岗岗厦片区更新项目,合计拆除用地面积24.5万㎡,贡献率达43%。


-产业地产&产业园区-


1、第七期德国中小企业经理人来华交流班到宝安调研交流

11月15日,由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与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共同执行的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第七期德国中小企业经理人来华交流班来到宝安,20多名德国企业家学员参观调研了宝安的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等,对宝安的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了解,并与宝安企业家开展交流洽谈。


区委书记姚任接见了来华交流班一行,并邀请全体学员与区经促局、职训局、投资推广署以及宝安企业等单位面对面座谈,共同交流宝安对德合作现状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邀请德国企业家前来宝安开展合作,共同打造对德合作“宝安模式”。


对德合作是宝安产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有3000多家企业与德国、欧洲有贸易往来,对德贸易额占全区进出口的12.6%。近两年,宝安根据辖区产业、企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德国文化、产业的特点,积极举办中德产业合作总裁班并远赴德国开展产业推广交流,目前已精准组织153名企业家完成10期培训,为促进中德企业、产业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来源:宝安日报)


2、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宝安园区揭牌

近日,在深圳市人社局和宝安区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全区首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宝安园,在宝安人才园揭牌。


借此次国家级产业园区揭牌契机,区人力资源局还与区科创局、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以及“海归”代表,签订了“海归岛”共建协议,共同约定以全球化揽才为目标,为留学归国及双创人才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平台,助力宝安人才生态建设。


同时,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了“深圳市海外人才创业中心”落地协议。作为全国首例,深圳市海外人才创业中心建成启用后,将可为来深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拎包入驻、即刻办公”的场景体验,并提供创新型空间产品、全球云办公账号、法务指导、融资辅导、培训讲座、产业链资源对接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项目。(来源: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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