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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发布学区申请指南,部分小学不再接受“大学区”儿童申请

中原大咖 地产 发布时间:2019.04.23 16:53:02
浏览:14405


昨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学区申请指南。


据悉,今年罗湖学区网上申请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8日,全区除了民办学校之外,所有中、小学继续实施学区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同时也将继续在部分区域实行“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


招生对象


小一


凡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 深圳户籍儿童或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3.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1)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初一


在罗湖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现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 在罗湖区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


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目前,深圳已有7个行政区实行大学区和共享学区,分别是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和坪山区。


值得注意的是,罗湖区部分小学因原地段生源严重超过学校接收能力,将不再接受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地段生申请。


文件显示,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笋岗小学、滨河小学、布心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5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地段适龄儿童申请,5所学校地段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志愿。


小一


大学区:

“大望—梧桐”大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


“桂园—笋岗”大学区(百草园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笋岗小学组成);


“滨河—罗湖”大学区(滨河小学、罗湖小学组成);


“莲塘—罗芳”大学区(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安芳小学、罗芳小学、新秀小学、靖轩小学组成);


“布心—翠茵”大学区(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东昌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水田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组成)。


以上实行大学区招生,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5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学区内学校数量),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


共享学区:


怡景小学、景贝小学、向西小学、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为共享学区:


①螺岭外国语实验小学(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怡景小学、景贝小学或向西小学志愿(选二个,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②草埔小学、凤光小学地段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深圳户籍儿童可选报)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初一


大学区:


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罗湖高级中学滨河初中部实行大学区招生。申请学生可填报学区内2个公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毕业生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无法保存)。


共享学区:


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红桂中学、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为共享学区。


①笋岗中学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除填报本学区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和红桂中学志愿;


②松泉中学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除填报本学区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志愿;


③罗外初中实验部、文锦中学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除填报本学区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红桂中学志愿。



住房申请材料


文件显示,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区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区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则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


学区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


根据学区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区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积分。


录取时,视学区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自动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如果申请学区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未被申请学校录取但达到全区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服从调剂安排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学区余量,安排第二次填报调剂志愿,按类别/积分高低调剂安排到其他有学区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安排的,不再安排学区。


学区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 分类方法


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区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区申请类别(详见《学区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2. 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社保、计生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填报的申请信息,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区申请初始积分。


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区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区申请积分和加分(详见《学区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附:学区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 “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重要提示


1.市属学校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


深圳中学初中部、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二个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地段内小学毕业生申请学区后,学校根据申请学生的类别/积分高低录取完市教育局下达的地段生招生计划后,其余学生由区教育局调剂到区内学校。


(1)深圳中学初中部C、D、E、F类地段生必须加填东湖中学志愿。


(2)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D、E、F类地段生必须加填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志愿。


2.个别中学学区特别紧张,需实行提前分流。


请地段内小学毕业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按要求申请学区,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1)翠园中学初中部(怡景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文锦中学。


(2)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


(3)翠园中学东晓校区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


(4)桂园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红桂中学。


3. 笋岗中学与凤光小学联合开展“五四分段试验”


凤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到笋岗中学就读六年级(初中预备年级)。


4.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区。


在本市外区或本市以外小学就读,家长(监护人)在罗湖实际居住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家长(监护人)在罗湖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非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4月27日(周六)持户籍证明及罗湖的住房(居住)证明和在读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表》(学校盖章),到罗湖区报名站(水田二街28号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一楼,地铁7号线洪湖站D出口)核实申请资格,领取《验证通知》后,再上网申请(上述学生只有到罗湖区报名站核准后,才具有申请我区初一学区的资格)。


在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家长在罗湖租房并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加第三阶段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申请。


4月28日-5月8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区申请”栏目,按指引进入 “罗湖区2019年小一(初一)学区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二)学校验证。


5月11日-13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要求,备齐学区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申请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区申请回执。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证。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规定时间(见申请指南)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③申请人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及类别/积分以向学校提交验证资料时的状态为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申请系统将与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申请信息比对验核。验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申请系统查看比对验核结果。家长对验核结果或积分如有异议,请在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学校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


(四)学区安排。


  1. 第一阶段(6月10日前)。提前批录取:国有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区申请。


2.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第1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2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 第三阶段(7月中旬开始)。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区的,各学校可组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政府按小学(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9000)元标准给予学区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公布名单。


7月11日,可在申请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学区申请结果,已录取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名单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另附: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小一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区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区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区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区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区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5.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6. 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和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7. 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区有效的租房凭证。


8.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区申请。


9. 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初一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4. 其他材料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在读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表》(学校盖章)及《验证通知》。


(二)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 号)规定: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 其他材料: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区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区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区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区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区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5.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6. 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和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1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7. 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区有效的租房凭证。


8.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满1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区申请。


9. 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来源:罗湖教育 | 深圳商报

整理:中原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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