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一则《收回土地权益决定书》公告,决定依法收回位于澳头螺岭白寿湾4宗地块,土地面积共58800平方米。
《决定书》指出,经过公告公示等法定流程,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收回惠州大亚湾豪达企业发展公司澳头螺岭白寿湾地段的58800平方米土地权益,企业可在5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交回该局注销,逾期未履行义务该局将依法公告注销。
同时,被收回土地按《区用地用海联席会议纪要》(﹝2020﹞1-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补偿标准通过货币补偿方式以地面单价1847.87元/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金额共人民币壹亿零捌佰陆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陆(¥108654756)元。按相关法院要求执行支付相应的土地盘整补偿款。
据了解,该4宗地块位于澳头螺岭白寿湾,由惠州大亚湾豪达企业发展公司获得,土地面积分别为15400平方米、9900平方米、16200平方米、17300平方米,面积合计58800平方米,土地性质均为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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