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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倡议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时间:2022.09.01 10:16:13
浏览:28426

“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倡议

深房中协字【2022】20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准确预判和正确指导下,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率先在全国实施单边代理服务模式,以单边代理服务模式为特点的“深圳新经纪”开启了行业发展新纪元。


鉴于当前行业正值单边代理模式推广期和行业改革深化期,为保障单边代理服务模式成效,坚决维护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稳定,维护全行业整体形象,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在全行业内发起《“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倡议,现号召全行业经纪机构参与服务承诺。


一、参与方式


即日起,经纪机构可通过账号登录深房中协综合服务系统(


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规范,遵守单边代理规则,以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为首要任务,绝不与对方经纪人及他人串通赚取差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绝不以“返佣”、“诚意金”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唆使消费者签订委托合同。


(三)真实有效房源信息是我们的信誉保障,绝不发布、推广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房源广告,绝不发布“货不对版”的房源广告。


(四)保障委托人对于交易安全、效率的诉求,是“深圳新经纪”从业者专业服务的基准,我们将及时、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交易进度、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坚定维护第一委卖经纪方的优先权。不拒绝委买经纪方看房、洽商的合理要约。


(六)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我方系委卖/委买经纪方的身份,如实告知对方经纪方,合作共赢。


(七)绝不绕开对方经纪方,私下联系卖方/买方洽商交易相关事宜,绝不怂恿、胁迫、诱导卖方/买方解除委托关系。


(八)本着承诺即做到为宗旨,绝不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进行虚假或不实承诺。


(九)严格依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向卖方/买方负责,依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因与对方经纪方的分佣无法达成共识或存在分佣争议,影响、阻碍委托人获得应有服务。


(十)不为非本机构代理的消费者提供网签等交易服务;不协助消费者或金融担保等第三方机构以自助交易名义网签合同。


二、咨询电话

赵金龙:83545354-613,18923788062。


三、其他说明


凡自愿加入上述承诺的机构按本通知指引进行系统申报,深房中协后续将组织召开《“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发布会(另行通知),统一将参与机构向媒体进行宣传,并在协会官网开辟专栏公告。


同时所有机构均应严格信守承诺条款。如出现争议时,应主动寻求并接受协会调解。一经发现机构违反承诺的,则按照相关自律规范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将报送主管部门。


请我市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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