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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6折起,南山官宣10404套保租房!18个项目位置在...

楼市大事 发布时间:2025.02.18 15:41:19
浏览:2025

近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南山区2024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示》。


此次公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18个项目,包括政府组织配租类+社会主体出租类,共10404套保租房。


需要注意的是,保租房(政府组织配租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6折,申请保租房的同时可以排队申请公租房,但是一旦申请到保租房,就需要退出公租房轮候库排名,这类保租房符合条件可以一直续租。


保租房(社会主体出租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9折。


其中,社会主体出租类有16个项目,政府组织配租类有2个项目。


社会主体出租类中:


南山街道有2个项目,蛇口自贸区的前海深港创新产业园配套宿舍,有2640套,以及立桥凯寓有153套;粤海街道有1个项目,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1栋,提供829套;招商街道有3个项目,分别是花样年美年广场有112套、壹栈人才公寓花间项目有508套、金地草莓社区水湾店有53套。


西丽街道最多,有6个项目,分别是南山智谷产业园D座有616套、百旺信工业园宿舍项目有871套、创智云城A5栋改建项目有388套、松坪山公寓57套、西丽公寓112套、南岗第二工业园宿舍有808套。


桃源街道有3个项目,分别是索尔顿公寓71套、融寓(桃源店)256套、南山智造红花岭产业园有1380套。南头街道有1个,为中山园公寓52套。


政府组织配租类中:


一个是润亚奕拓厂房城市更新单元,有410套;另外一个是安居高新花园有1088套。



近年来存量公寓去库存有压力,深圳助力公寓类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租房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深圳市存量商务公寓、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库存去化存在一定压力,客观上也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提供了可行渠道。为推进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顺利完成,同时助力公寓类居住房屋库存去化。


2024年9月30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为鼓励社会主体将存量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通知》按照国家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寓类居住房屋纳保的支持措施。


一是水电气价格优惠。对实行商用水电气价格的商务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纳保后,申请人可凭项目认定书向水、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申请享受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经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在住房租赁合同中按照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明确水、电、气的具体价格。


二是税收优惠。房源纳保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三是金融支持。《通知》明确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为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保险机构投资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具体而言,《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住房租赁的信贷、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等金融支持政策,房源纳保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可以按规定从商业银行获得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长期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以及发行住房租赁企业债券、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政策优惠。


保租房配租条件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温馨提示:


不同批次配租的房源项目,条件可能不同,以上配租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当批次官方公布要求为准!


例如:深圳市住建局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面向个人配租的保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本市无房+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1年以上+具备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增加社保累计1年以上的要求。


社会主体配租的保租房:


申请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申请承租房源位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


(三)申请承租房源位于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外其他区(含新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项目所在区拥有自有住房。


申请承租房源为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的,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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