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提示对外发布。
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已列入深圳市2023及202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市规划和资源主管部门已下发轨道20号线二期(宝安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含航城车辆段,编号:440306202300046),项目建设选址已确定。
根据市、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项目选址所涉土地、房屋产权等实际情况,房屋征收部门确定了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宝安区西乡街道辖区内。如下图:
提示事项显示,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导致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4.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5.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6.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7.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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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有市民咨询航城车辆段征拆任务进展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回复称,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项目正按照“先协商、后征收”的方式有序推动房屋搬迁补偿工作,项目相关权益人已通过深圳商报登报公示以及现场指挥部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开。目前,项目仍处于协商搬迁阶段,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将就房屋搬迁补偿问题与权益人进行协商谈判,如无法就搬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将继续推进房屋征收程序、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的规定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地铁20号线二期
20号线二期线路起自既有轨道20号线一期工程机场北站(不含),途经福永街道、航城街道、西乡街道、新安街道,终至南山区白石洲站。
线路全长约24.8km,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约2.23km;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20km/h。
20号线二期线路示意图(以实际建成为准)
预计2028年通车后,地铁20号线二期将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支持深圳都市圈构建,并对推动区域一体化完善枢纽布局、促进深莞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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