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地产头条-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深圳[切换]

首页> 咚咚地产头条> 观点 > 正文

控“超高、超容、商办超配”!网传深圳旧改新规,白石洲有救了!

深圳新浪房产 发布时间:2025.09.10 10:17:54
浏览:1027

9月8日,网络流传一份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深规划资源规〔2025〕5号)。


新规在严控商办增量、“商改住”及“工改保”,皆有明确提及。


将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管理工作,解决城市更新“超高、超容、商办超配”问题,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该新规有效时间为三年。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


新规首次提出"商业性办公分区管控",将全市划分为三类区域:


战略预留区:商业办公功能予以预留

适度配置区:结合产业与市场供需适度配置

严格控制区:严控新增商办空间


同时提出,不得随意新增"居住+商业"混合用地(C+R 或 R+C),回迁安置除外,进一步遏制打着混合用地名义过度开发商业的行为。


容积率计算、移交率、建筑高度

全面收紧


优化城市更新容积测算规则成为本次新规的技术亮点。


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但未受理规划审查的项目,将按照新的规则测算规划容积:


基础容积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密度分区确定的基本容积率取值,地块规模修正系数、周边道路修正系数均有明确规定;


转移容积不再执行原有可再增加30%的规定;


奖励容积计算规则调整,强调按照法定要求落实附建式公共设施,其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


土地移交率原则上不超过35%:除非为建设学校、医院、养老等公共利益项目,否则不得突破。此举意在遏制过度开发,保障公共空间。


商业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50米:明确"限高"要求,避免盲目竞逐"第一高楼",引导更务实、人性化的空间设计。


鼓励“商改住”“工改保”“收储供”


位于战略预留区外、更新方向含有商业的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申报主体可申请将商业功能调整为居住等功能。


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将M0调整为M1,以及将全部或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用地。


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收储供” 。


附政策原文:


深圳

分享:

相关阅读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电话:83592095(新房广告业务)/ 83592095(二手房业务)/ 83680819(地图业务)/ 83592095(家居装修业务)

18320887519(保障房业务)/ 83592095(城市更新业务)/ 83592095(品牌合作)/ 83592095(其他)

传真:83680527   

法务部 座机:0755-83684400 邮箱:yituzx@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66号泰然立城A座12-14楼

深圳市咚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090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手机找房服务APP

手机找房服务APP

咚咚找房公众号

咚咚找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