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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起始价1.9亿,深圳第11区出让3宗工业用地!引入新能源、新材料

直播先锋 发布时间:2024.11.01 14:43:26
浏览:574

今日(11月1日),深汕合作区挂牌3宗工业用地,计划于12月2日出让。


3宗地位置基本在一起,一宗土地面积近30万平工业用地,将引入新能源产业,另外两宗工业用地引入新材料产业。总挂牌起始价近1.9亿元!


 ● 宗地号E2024-0025


宗地号E2024-0025,土地位置鹅埠片区,创新大道与创智路交汇处西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产业,土地面积298411平方米,建筑面积59682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2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竞得人所有,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工,四年内竣工。



规划设计要点显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596820平方米,其中:厂房526820平方米,宿舍40000平方米,食堂20000平方米,办公10000平方米。



 ● 宗地号E2024-0004和宗地号E2024-0027


宗地号E2024-0004,土地位置鹅埠街道,规划绿宝路与产业路交汇处东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材料行业,土地面积83617平方米,建筑面积15051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03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宗地号E2024-0027,土地位置鹅埠街道,规划绿宝路与产业路交汇处东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准入行业类别新材料行业,土地面积36706平方米,建筑面积6607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82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竞得人所有,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和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E2024-0004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工,四年内竣工;E2024-0027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工,三年半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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