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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这个行业,已经是破鼓万人捶,谁都能上来踩两脚。
但是再烂的行业,也在发生变化。
房地产走到今天,最难解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1、 烂尾楼怎么解?
2、 开发商的巨额债务怎么解?
3、 已拍下未开发的土地怎么解?
这些问题,前几年的解决方案是:政府逼开发商把烂尾楼建完,债权人逼开发商还钱。
然后开发商双手一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就这样了,你能怎么样?
于是事情就搁置在这里,一搁就是三年。
买到烂尾楼的业主最惨,交房遥遥无期,却要雷打不动还房贷。
想不还贷款,银行就说你征信不要了?找银行理论房子烂尾了,银行说那是你和开发商的事,你可以告开发商违约,但是贷款协议是咱俩签的,与开发商无关,你不还钱我可以告你违约。
业主去法院起诉退房,法院说你这个纠纷有两组法律关系,一组是买房人和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关系,一组是买房人和银行的金融借款关系,这两组法律关系不能合并立案。
烂尾楼业主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欲哭无泪。
开发商的债权人也是一样,开发商说我承认欠你钱了,但是没钱还,你耐心等我翻身。
今年,这堆烂帐终于迎来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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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
鲁迅说过,如果一间房子太暗,你想要开一扇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如果你坚持要拆掉屋顶,他们就同意开窗了。
债务也是一样,下跌的前几年,烂尾楼业主的诉求是要么交房,要么退还所有房款和利息,开发商没钱就要银行兜底;债权人的最低诉求是,利息我可以不要,本金必须还给我。
然后大家还寄希望于房地产复苏,一起解套。
几年过去,房地产眼看是复苏不了了,开发商也是不可能还钱了,更别指望政府和银行兜底了,大家的心劲儿彻底磨没了,绝望了,准备接受最坏的结局了。这时候,想开扇窗就容易多了。
近期,最高院的案例库公布了一起江苏盐城烂尾楼案例的判决书,判决如下:
1、 同时解除业主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与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
2、 开发商返还业主首付、已支付银行贷款和利息;
3、 开发商支付部分违约金;
4、 开发商把剩余贷款返还银行。
判决书上,开发商需要扛下所有责任,把首付和资金损失还给业主,把剩余贷款还给银行。
当然,指望开发商履约还钱难如登天,但至少给业主解套了,解除了和银行的合同,剩下的贷款不用还了。
后期的烂尾楼案件大概率会以此判决为样板,名义上由开发商承担所有还款责任,实际上业主和银行共担损失。
这是烂尾楼的解决方案,然后是开发商的债务问题,正在以债务重组的模式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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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债务重组,就是用眼花缭乱的组合还款方案,给总债务打了个三折四折,甚至更低。
以龙光刚过关的219亿境内债重组方案为例:
现金回购18%,资产抵债35%,留债展期年限8年。
如果你借给龙光100万,龙光可以还你18万,35万用资产抵扣,主要是卖不掉的房子和部分商业,剩下47万分8年慢慢偿还。
如果你觉得龙光狠,那再看看融创的,融创的重组方案,680亿境外债全部债转股,公司给债权人的股价方案有6.8和3.85港元两种,而融创的股票实价,今天是1块6毛7。
已经有14家房企的债务重组方案获政府批准,然后和债权人博弈。
债权人可以不同意重组方案,那就继续等待,遥遥无期。时间越久,接受方案的债权人会越多,能收回10%总比企业破产一毛拿不到要好吧,这就是破窗效应。
等这批民企开发商的债务重组完成,债务基本清零,就能重新出发了。
烂尾楼和债务重组的解决方案,都是便宜了开发商,坑了购房人、债权人和银行,但是土地收储这一块,那就是对开发商的清算了。
最近,龙岗政府开出68亿的收购价,收储大运那块曾规划中国第一高楼的著名地块,对比2017年世茂176亿的竞拍价,打了不到4折。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好好好。
世茂卖还是不卖?不卖,继续烂在这里,卖,里外里亏了100多亿。
然后世茂决定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以出让人未取得600米限高的规划条件为切入点,要求判定出让无效,归还拍卖款,并支付利息和赔偿金。
官司肯定是打不赢的,世茂无非是拖时间,给债权人一个交待,最终没有出价更高的,只能含泪接下68亿。
其他闲置的土地,也会被地方政府以三折四折陆续收回。
僵持数年之后,房地产的几个堵点终于开始打通,打通的沉重代价,是开发商、购房人、债权人和银行共同承担了巨额亏损。
收场收的很难看,但总比一直搁置强,只有收场完成,大家都解套了,房地产才能继续推进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