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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95套房,宝安新乐、海乐花园棚改回迁房8月6日开选

楼市爆料 发布时间:2021.07.06 1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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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宝安日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物业选房事项的通告。


本项目回迁物业选房活动将分批次组织,选房时间为8月6日-8月8日,将在深圳前海华侨城JW万豪酒店二楼大宴会厅A厅、B厅进行选房。



其中,可选住宅房源为:38区新乐花园为531套住宅,39区海乐花园364套住宅。


身份核验:被搬迁人提前携带身份核验证明资料至选房前现场咨询点审核确认选房资格,具体身份核验证明资料要求详见本通告附文《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物业选房须知》。



本次选房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本次回迁物业选房活动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安街道办事处、新乐社区工作站、海乐社区工作站、公证处以及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被搬迁人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房活动公正、公平、公开。


通告显示,2021年7月6日至8月4日可以进行选房前咨询。现场咨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乐路华丰青年创业孵化基地A座502


实地看房日期:

38区新乐花园2021年7月17日

39区海乐花园2021年7月18日


选房人需在选房前咨询阶段提前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同时了解本项目回迁房源和户型、选房规则、选房活动流程等相关信息。选房人是指参与本项目回迁物业选房活动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被搬迁人、经公证的被搬迁人的继承人、自然人被搬迁人公证授权的主体、单位被搬迁人授权委托的主体。


选房人需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以便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及录入。


据选房须知显示,此次选房范围为:


注:“住宅(增购)”指被搬迁人选择调换住宅用途回迁物业,并增购10㎡建筑面积的情形。“住宅(无增购)”指被搬迁人选择产权调换为住宅用途回迁物业,但未选择增购建筑面积的情形。


一、38区新乐花园


1、住宅(无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78套)

2.住宅(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453套)

3.商业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位于各单元一楼(44套)。


图1:38区新乐花园回迁物业可选房源分布图



二、39区海乐花园


1.住宅(无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37套)

2.住宅(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327套)

3.商业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位于各单元一楼(21套)。


图2:39区海乐花园回迁物业可选房源分布图



资料显示,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处于新乐路与翻身大道交汇处。拆除用地面积22335.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98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3910平方米,其中住宅101060平方米、商业7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3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850平方米。


宝安区宝城39区海乐花园与38区新乐花园为同一批更新计划,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处于海乐路与新安一路交会处。拆除用地面积16364.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34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040平方米,其中住宅69340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幼儿园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5700平方米。


附:


选房须知(内容有点长,请耐心阅读)


一、选房范围


(一)38区新乐花园


  1. 住宅(无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78套)


一单元0702-4502、0303-4503。


2.住宅(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453套)


(1)一单元0301-4501、0302-0602、0304-4504(86套);

(2)二单元0301-4501、0302-4502、0303-4503、0304-4504(164套);

(3)三单元0301-4501、0302-4502、0303-4503、0304-4504(164套);

(4)四单元1305-3105(19套);

(5)五单元1206-3106(20套)。

注:一、二、三单元14楼和30楼均为避难层,不可选择。


3.商业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位于各单元一楼(44套)。


(二)39区海乐花园


1.住宅(无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37套)

(1)二单元2101-4401(23套);

(2)三单元3104-4404(14套)。


2.住宅(增购)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范围(327套)

(1)二单元0401-2001、0402-4402、0403-4403、0404-4404(133套);

(2)三单元0401-4401、0402-4402、0403-4403、0404-2904(142套);

(3)一单元、四单元0503-3003(52套)。

注:二、三单元14楼和30楼均为避难层,不可选择。


3.商业用途回迁物业可选房源位于各单元一楼(21套)。


二、选房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本次回迁物业选房活动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安街道办事处、新乐社区工作站、海乐社区工作站、公证处以及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被搬迁人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房活动公正、公平、公开。


住宅用途物业回迁选房原则:选房人应按照面积最接近原则选择回迁物业,即选房人选择的单套回迁物业建筑面积应最接近被搬迁人签订的单份《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奖励增购协议》(以下简称《奖励增购协议》,如有)约定的应回迁面积,如所选回迁物业实际建筑面积与《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奖励增购协议》(如有)约定的应回迁面积存在差异的,面积差异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奖励增购协议》(如有)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如选房人不按前述原则选择回迁物业的,则不予确认其选房结果,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被搬迁人自行承担。


商业用途物业回迁原则:商业用途物业原则上按原楼层回迁,临街商业用途物业回迁临街商业用途物业。


选房抽签原则:按《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按照两次抽签方式选房(选房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顺序号,再按抽签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后,在回迁房源中选房)。


三、选房前咨询


咨询日期:2021年7月6日至8月4日

咨询时段: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359 0824

现场咨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乐路华丰青年创业孵化基地A座502

实地看房日期:

38区新乐花园2021年7月17日

39区海乐花园2021年7月18日


各选房人需在选房前咨询阶段提前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同时了解本项目回迁房源和户型、选房规则、选房活动流程等相关信息。选房人是指参与本项目回迁物业选房活动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被搬迁人、经公证的被搬迁人的继承人、自然人被搬迁人公证授权的主体、单位被搬迁人授权委托的主体。


请各选房人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提交以下身份证明资料,以便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及录入。经工作人员确认选房人身份后,选房人于选房活动当日凭选房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签到。


选房人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核验的,需提交选房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未向我司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导致无法确认选房人身份的,选房活动当天不得进行选房,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各被搬迁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将于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18日分别集中组织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选房人进行实地看房,参与实地看房的选房人需听从现场指挥,做好安全及防疫措施,有序参观。


注:(1)单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搬迁人为多人的,各被搬迁人都须亲自到场,其中一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也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由其代理人在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将身份核验证明材料提交至现场咨询地点,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2)如单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应选房人仅为一人,则由该选房人在第二次抽签阶段直接抽取选房顺序号,如单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应选房人为多名,则全部选房人需在选房前咨询阶段共同面签《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与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物业选房顺序号抽取人确认书》,指定一名选房人作为选房顺序号抽取人在第二次抽签阶段进行选房顺序号抽取操作。


(3)如被搬迁人从疫情高发地区或境外归来不满足隔离期限要求的,建议按上述资料要求提前委托其他主体参与选房活动。

身份证件: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港澳台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四、选房流程


(一)签到


  1. 选房人于选房活动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在签到区进行签到确认,签到时间详见《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物业选房事项的通告》,经工作人员确认选房人身份并完成签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根据签到顺序向选房人发放签到号码胸贴。如选房当日因资料不全或无效导致不能成功签到选房的,由被搬迁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2.受疫情影响,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本项目回迁物业选房活动现场需控制选房人数,除选房人外其余人员谢绝入场。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应配合测量体温和扫码登记,如有异常情况,请配合隔离。


(二)抽签


1.第一次抽签——抽取抽签顺序号(电脑抽签)


签到时间截止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操作抽取已签到选房人的抽签顺序号,一套回迁物业对应一个抽签顺序号,多套回迁物业对应多个抽签顺序号,全部抽签结果在现场电子屏幕进行公示。


2.第二次抽签——抽取选房顺序号(电脑抽签)


选房人根据现场广播叫号,核验身份(刷身份证件)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按抽签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上台操作生成选房顺序号,(一个抽签顺序号生成一个选房顺序号,应补偿多套回迁物业的选房人根据抽签顺序号依次上台操作),由工作人员为其报号,选房人下台后由工作人员发放选房顺序号胸贴并回收签到号码胸贴。


(三)选房

  1. 候选


在所有按时到达并完成签到的选房人完成第二次抽签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选房人按照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以10个号为一组,核验身份(刷身份证件)后依次进入候选区。


2.选房

候选区选房人按组次依次进入选房区选房,每次限一套回迁物业所对应的选房人进入选房区,一个选房顺序号对应的选房人一次选择一套回迁物业,每次每套回迁物业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


3.确认

选房人选定回迁物业房号后,当即锁定所选回迁物业房号并生成《房号确认单》,选房人核对无误后应立即签署,并持已签署的《房号确认单》前往确认区签署《选房确认书》。被搬迁人享有多套回迁物业的,如每套回迁物业的选房顺序号间隔小于5个顺序号(含本数),为避免过号,在签署完《房号确认单》后,选房人先行回到候选区按顺序进入选房区进行下一套回迁物业选房,完成名下全部回迁物业选房并签署对应的《房号确认单》后,持已签署的全部《房号确认单》前往确认区签署对应回迁物业的《选房确认书》。单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选房人为多人的,全部选房人需共同签署《选房确认书》。


选房人未签署其所选回迁物业房号对应的《房号确认单》及/或《选房确认书》的,按照缺席处理。


(四)离场


选房人签署完成《选房确认书》后,持一份《选房确认书》离开选房现场。


五、特殊情况处理规则


(一)擅自换号


选房人应牢记并妥善保管自己的签到号码/抽签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凭证,选房人之间禁止私下置换顺序号码,如通过擅自换号进行选房的,取消其当天选房资格,已选房源作废,待选房当日所有选房人全部选完后由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其选房。


(二)迟到


1.签到时间截止后,第二次抽签结束前到达的处理方式


签到时间截止后,第二次抽签结束前到场的选房人(下称“第一类迟到选房人”),应等待所有按时到达并完成签到手续的选房人抽取完毕选房顺序号后,工作人员将第一类迟到选房人名单导入电脑软件,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一次性生成第一类迟到选房人的抽签顺序号,第一类迟到选房人在剩余选房顺序号中进行抽取后,按其抽取的选房顺序号选房。


2.第二次抽签结束后,选房结束前到达的处理方式


第二次抽签结束后,且在按时签到的选房人与第一类迟到选房人均完成选房之前到场的选房人(下称“第二类迟到选房人”),应等待前述选房人完成选房之后,由工作人员将第二类迟到选房人名单导入电脑软件,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一次性生成第二类迟到选房人的抽签顺序号,第二类迟到选房人在剩余选房顺序号中进行抽取,按其抽取的选房顺序号选房。


(三)过号

  1. 第二次抽签阶段过号的处理方式


(1)自动顺延的适用情形


选房人应牢记并妥善保管自己的抽签顺序号凭证,遵循广播和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第二次抽签,抽取选房顺序号。主持人叫号3遍后30秒内无响应即为过号,如出现过号情形的,则自动顺延至选房人响应之时,并在当场正在进行第二次抽签的选房人完成第二次抽签后一位进行第二次抽签。


(2)按缺席处理的适用情形


如选房人在同类别选房人均完成第二次抽签且主持人叫号3遍后30秒内仍未响应的,按照缺席处理。


2.选房阶段过号的处理方式


(1)自动顺延的适用情形


选房人应牢记并妥善保管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凭证,遵循广播和工作人员指引进行选房。主持人叫号3遍后30秒内无响应即为过号,如出现过号情形的,则自动顺延至选房人响应之时,并在当场正在选房的选房人完成选房后一位进行选房。


如按时到场的选房人出现过号情形,在全部按时到场的选房人完成选房后还未响应的,第一类迟到选房人、第二类迟到选房人可以继续依选房顺序号次序进行选房,不受影响。


(2)按缺席处理的适用情形


如选房人出现过号情形,在选房人全部完成选房且主持人叫号3遍后30秒内仍未响应的,按照缺席处理。


(四)超时未选定房源


超时未选定房源的选房人,统一进入轮候区,待同类别的选房人完成选房后,按照已抽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在剩余房源中选房。如该选房人再次出现超时未选定房源情形的,按照缺席处理。


(五)缺席处理方式


以下情形视为缺席,视为选房人放弃当天选房机会:


(1)选房人未在规定选房时间到场签到,且不属于第一类迟到选房人、第二类迟到选房人范围;


(2)根据本选房须知规定视为缺席处理的选房人。


就缺席的选房人,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后续将安排两次集中选房,选房范围为本次选房活动后的剩余房源。选房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9日及2021年8月10日,选房人请自行前往本项目线下咨询点(深圳市宝安区海乐路华丰青年创业孵化基地A座502)参与选房,流程及规则如下:


(1)签到


选房人于上午9:30-10:30携带身份证进行核验签到并领取签到顺序号码条。

(2)抽签


抽签阶段进行两次抽签箱抽取签球操作,一个顺序号抽取一个签球。


①第一次抽签


由公证处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已签到的选房人名单,提取相应数量的签球,选房人根据签到顺序号码由小到大依次从抽签箱中抽取签球,由工作人员为其开球报号,工作人员在开球后回收签球,发放抽签顺序号码条。


②第二次抽签


由公证处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第一次抽签所得的抽签顺序号总数,提取相应数量的签球,选房人根据已抽取的抽签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从抽签箱中抽取签球,由工作人员为其开球报号。工作人员在开球后回收签球,并发放选房顺序号码条。


(3)选房


在所有按时到达并完成签到的选房人完成第二次抽签后,选房人按照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选房,一个选房顺序号对应的选房人一次选择一套回迁物业,每次每套回迁物业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


(4)确认


选房人选定回迁物业房号后,签署《选房确认书》。单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选房人为多人的,全部选房人需共同签署


《选房确认书》。


如在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为缺席选房人组织的后续两次集中选房后,缺席选房人仍未在本次选房活动后的剩余房源中选定回迁物业的,由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剩余房源。


六、面积结差处理方式


回迁物业实际面积与《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奖励增购协议》(如有)所约定的应回迁面积存在差异的,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奖励增购协议》(如有)相关条款执行。


本次选房活动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录像、摄影,请各位选房人遵守选房现场秩序,遵循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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