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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3块工业用地变宅地,建九年制学校!龙岗大鹏多地块规划调整

规划先锋 发布时间:2022.01.17 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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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龙岗、大鹏多个地块规划调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先后发布相关公告,其中:


● 因宝鹏通道建设需要,龙岗坂田北、民乐地区多个地块调整为道路用地,坂田南三块道路用地调整为生产防护绿地。


● 因坝光水生态公园建设工作,坝光多个地块调整,其中1块商业用地容积率由原来1.5上调至3.4;2块商业用地拆分为3块,容积率均由原来3.5下调至2.7。经过调整后,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有原来的156243平减至143901.3平。


● 大鹏[龙歧-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5-08、05-09等地块规划调整,调整后变为两块文体设施用地+2块公园绿地。


● 因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需要,平湖3块工业用地合并调整为1块居住用地,还需配建一座九年一贯制学校。



宝鹏通道建设需要,坂田北、坂田南、民乐多个地块规划调整


1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坂田北地区][坂田南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给宝鹏通道的建设实施提供必要条件,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的生产防护绿地地块08-03;铁路用地08-02;二类居住用地GX01、GX02;[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的道路用地;[民乐地区]法定图则的生产防护绿地01-01;铁路用地01-07;二类居住用地02-08,进行调整。


基本情况:


宝鹏通道为全市十横十三纵骨干路网中重要“一横”,实施后将解决第二圈层东西向通道间距过大的问题,缓解机荷高速、南坪快速交通压力工程。


宝鹏通道工程(侨城东路至龙景立交)为宝鹏通道中部的一段,西起侨城东路,东至龙景立交,规划为城市快速路,道路全长约10km,其中龙岗段长约3.6km。龙岗段主道双向八车道,辅道(布龙路)双向6车道,工程建设方案设计用地红线已经稳定,经核查,该工程用地红线涉及占用[民乐地区][坂田北地区][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1-01、02-08等14个地块。


由于方案经优化后仍难以避免占用上述地块,且占用绿地后,为了确保规划绿地面积不减少,需另寻地块调整为绿地,以保证占补平衡。因此,需根据道路建设需要调整法定图则规划,涉及面积22088.54平方米。


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前情况:


1、拟将[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7、02-08地块及两块生产防护绿地地块,[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08-02、08-03、及三块生产防护绿地地块,[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9控制单元GX01被宝鹏通道工程(侨城东路至龙景立交)所占用的部分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上述地块剩余部分维持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配套设施、备注等内容不变。


2、拟将[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三块道路用地调整为生产防护绿地。


坂田北地区:



坂田北地区:



坂田南地区:



民乐地区:






大鹏坝光地区地块规划调整!商地总建面由15.6万平减至14.4万平


1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关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K-0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落实《坝光片区城市设计评估及优化》及坝光水生态公园建设工作,拟对〔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K-03、DK-07、DK-10、DK-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法定图则: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K-03、DK-07、DK-10、DK-11地块。根据已批准的〔坝光地区〕法定图则,具体情况如下:


1、DK-03地块用地面积217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5,备注“规划”。

2、DK-07地块用地面积209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备注“规划”。

3、DK-10地块用地面积262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3.5,备注“规划”。

4、DK-11地块用地面积902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3.5,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


1、将DK-03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3.4,其它规划指标维持不变。

2、将DK-07地块用地面积由20916平方米调整为30347平方米,其它规划指标维持不变。

3、将DK-10地块拆分为DK-10-01地块及DK-10-02。其中DK-10-01地块用地面积12869平方米,DK-10-02地块用地面积5911平方米;容积率由3.5调整至2.7。

4、将DK-11地块用地面积由9027平方米调整为7109平方米,容积率由3.5调整为2.7,其它规划指标维持不变。




大鹏05-08、05-09等地块规划调整


1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关于[龙歧-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5-08、05-09等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调整后,05-08地块为文体设施用地,用地面积 38200平方米,配套设施设置青少年活动中心,05-09为文体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9757平方米,05-10为公园绿地,05-12为水域+公园绿地。




龙岗平湖三块工业用地合并调整为居住用地


1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2-05地块规划调整研究的公示》。


龙岗区G05313-8宗地按程序已纳入深圳市安居工程新增计划,该宗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涉及对法定规划进行调整,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对该宗地涉及的[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2-05地块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基本情况:拟调整地块面积58553.0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东侧为主干道平湖大道,紧邻规划地铁17号线,周边有机荷高速、平湖大道、平安大道。



法定图则:根据[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该宗地涉及图则11-11、11-12及12-05地块;11-11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规划”,11-12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现状保留”,12-05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现状保留”。



规划调整:


拟将项目涉及12-05地块局部(涉及用地面积20924平方米)和11-11、11-12地块合并为DY-01单元,主导功能调整为居住,其他控制要求:


(1)项目需配建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用地具体位置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研究确定;


(2)其他建筑规模及非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依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确定;


(3)保障一级工业区块线内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不减少;


(4)项目需按法定图则落实万福路道路线位。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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