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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又出楼市新政,“5改2”落地!二孩家庭可多购1套

东莞楼市大事 发布时间:2022.05.14 0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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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


通知表示,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


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重点:


1、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2、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3、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4、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5、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6、商业银行要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7、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8、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东莞楼市放松时间表---


在这之前,东莞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放松楼市调控,刺激楼市回暖。


一、3月22日,东莞集中供地有三大变动,一是土拍取消建成后的限售价格;二是竞买保证金大幅下调;三是部分取消配建要求;可谓是一个比一个猛!


详细内容:重磅,东莞取消限价!首批集中供地政策大变


二、3月24日,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表示,自4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盘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确权)以及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需使用“现售”合同成交。


详细内容:东莞发布楼市新政!预售新盘这样转现售成交


三、4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购房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对2021年12月以来,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新入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核定购房资格时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缴社保视为“连续缴纳”。


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地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对应缴纳未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进行缴费。


详细内容:东莞再发楼市新政!放松购房资格认定,疫情期社保断缴不影响


四、4月29日,东莞住建局在莞e认购上新增了“温馨提示”,对购房套数认定、住房限购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整说明,要点如下:


1恢复个税购房政策,社保条件满足也可购房,“逐月连续缴纳”调整为“累计缴纳”。


2、非户籍首套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之日前2年内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社保或个税,二套房,购房之日前4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含)社保或个税。


3、非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资格首套房,购房之日前2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含)社保或个税,二套房,购房之日前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含)以上社保或个税。


4、当月缴纳的个税款须大于零,方可计入“累计缴纳”范围。


5、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补缴的社保或个税,计入“累计缴纳”范围,非疫情防控期间补缴的社保或个税,不计入“累计缴纳”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未缴的社保或个税进行补缴的,应在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完成补缴。


6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


详细内容:东莞正式官宣!放松楼市限购、入户即可买房


政策解读:


东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市适时优化购房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和新入户购房等政策。结合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相关精神,我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莞七条”),并从5月14日起施行。本次出台的“莞七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立足于综合施策、精准调控,主要从七个方面作出优化调整:


01

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02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居民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以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视作一套商品住房。结合本市实际,加强对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分析研究,并适时优化相关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住房改善需求。


03

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银行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04

稳定住宅用地供应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鼓励开发企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商业配比;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05

提高商品住宅品质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明确商品住宅基本品质要求,鼓励开发企业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支持优质优价。明确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增强开发企业“提品质”的积极性。


06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强化预售资金信息化监管。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07

优化服务便利交易


优化并定期更新“房价地图”,进一步加强房价信息公开;逐步推行“交房即发证”,有效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推进抵押中房屋交易,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和风险;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通过系列优化措施,促进商品住房有序交易和流通。


下来,我市将继续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适时优化调整购房政策,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


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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