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苏州发布最新政策,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或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另外,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
1、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市区积分落户政策的通告》:
自202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
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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