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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1深圳住房计划公布!6万套新房+4万套公共房,信息超多

楼市大事 发布时间:2021.07.07 13: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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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表示,为深入贯彻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 年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 和正在编制的《深圳市住房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充分对接《深圳市 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合当前全市人口、资源现 状和相关政策,特编制本计划。



计划公示了2020年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完成情况及2021年实施计划(2020年的供应情况可下拉查看)。


2021年各类住房实施计划


商品住房:


计划显示,2021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49.3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58.3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91 公顷


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700 万平方米,约 7 万套。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为600万平方米,约 6 万套。


公共住房: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214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 地 74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9 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 户区改造)用地 81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40 公顷


2021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 2.7 万套。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 3.5 万套,力争供应 4 万套。


租赁住房:


2021 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 37 公顷(包含在 2021 年 计划供应居住用地总量 363.3 公顷中)。


建设筹集目标: 2021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


2020年各类住房完成情况:


商品住房供应情况 2020 年全市商品住房累计批准预售和现售面积为 633.83 万平方米(64581 套),同比增长 9.09%。 


商品住房交易情况 2020 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617.05 万平方米 (60805 套),同比增长 25.2%;全市二手住宅成交面积 822.18 万平方米(95199 套),同比增长 27.8%。


库存消化周期情况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商品住房库存面积 519.73 万平方 米(51039 套),环比增长 8.9%。按照过去 12 个月平均销 售规模计算,去化周期为 10.1 个月



在保障与措施方面,继续严格落实“新深八条”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限购、 限售、限贷、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 严防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收入证明、资金流水,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等。


一、


商品住房 2021 年度实施计划


2021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49.3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58.3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91 公顷。


开工建设目标 :2021 年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700 万平方米,约 7 万套


供应目标 :2021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为600万平方 米,约 6 万套。


措施与保障 


(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 


继续严格落实“新深八条”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限购、 限售、限贷、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确保各项调控措 施落实到位。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 严防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收 入证明、资金流水,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二)加强住房价格管控力度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制度,一手住房预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同地段一手住房预售价格。


强化一二手住房联动调控,确保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三)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 


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强新房、二手房价格指导和 销售管理,推行房地产行业诚信惩戒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 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 4 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考核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坚持日监测、月分析、季评价、年考核的监测预警制度,及时采取有效手段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快建立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于一 体的数字房产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人口、土地、住房、金融、 税收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房地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房地产舆情回应机制,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加快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分区分部门考核体系,夯实辖区政府主体责任。


二、


公共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用地安排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214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 地 74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9 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 户区改造)用地 81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40 公顷。


(二)建设筹集目标 :2021 年计划新增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8.3 万套,其中新增 建设 7 万套,筹集 1.3 万套。 


(三)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2021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 2.7 万套。 


(四)供应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 3.5 万套,力争供应 4 万套



资金与投资计划 


  1. 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2021 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合计 654 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 数 634 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 20 户。



2.建设投资计划 


2021年全市公共住房计划建设筹集资金约317.11亿元, 其中,市财政投资约 19 亿元,占比 5.99%;区财政投资 41.16 亿元,占比 12.98%;安居集团投资约 133.72 亿元,占比 42.17%;社会投资约 123.23 亿元,占比 38.86%。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对于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中的新增建设及供应公共住 房项目,各区应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 定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措施与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住房配套政策


 一是加快推进《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府规〔2018〕8 号)的修订工作,制定《关于规范我市 棚户区改造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从 政策适用范围、搬迁安置补偿及增购奖励标准、项目实施模 式等方面对我市旧住宅区拆除改造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整和 12 细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住房的建设标准体系,推进 《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和《深圳市公共住房装饰装修 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是启动《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 房配建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优先保证公共住房用地供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住 房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在 居住用地供应中,优先安排公共住房用地。将“六类十五种” 建设筹集渠道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挖掘已出让未建用 地和土地使用权人单一且已建的现状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等合法用地(不含招拍挂出让用地) 等各类存量用地潜力;进一步加大工业区块线外、未在成片 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工改保”项目,以及轨道交通上盖及其 周边公共住房的建设力度。 


(三)加强公共住房用地动态跟踪 完善公共住房用地动态跟踪与监测机制,落实公共住房 用地面积和比例,强调公共住房用地指标刚性落实;构建公 共住房用地供应评估机制,优化用地选址,动态调整用地供 应时序和渠道。 


(四)不断提升住房品质和物业管理水平 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智能化 发展。完善居住区周边配套设施,促进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的提高,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三、


租赁住房 2021 年度实施计划


用地安排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 37 公顷(包含在 2021 年 计划供应居住用地总量 363.3 公顷中)。


建设筹集目标: 2021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



措施与保障 


(一)加快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立法工作,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 监管办法(修订)》,做好组织实施。完善住房租赁土地、 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加强行业规范监管,出台关于进一 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住房租 赁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逐 步形成“1 部法规+1 部规章+N 件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的 法规政策体系。 


(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重点规范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由市住房建设局 制定完善“指导意见+实施指引+技术标准+分区计划”的实 施体系。各区要推动落实一批试点项目,发挥国有企业和村 集体股份公司在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的积极作用。 


(三)继续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 


修订中央财政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系统,提升审核工作效率。 组织开展 2021 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加强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



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商品房住宅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0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25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 地 50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75 公顷。 2020 年实际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228.5 公顷,完成年度任 务目标的 182.8%。其中新供应用地 97.1 公顷,更新整备用 地 131.4 公顷。 


(二)房地产市场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2020 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 3562.58 亿元,同 比增长 16.43%。其中,商品住房开发投资累计完成 1932.83 亿元,同比增长 27.25%,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 54.25%。



2.商品住房供应情况 2020 年全市商品住房累计批准预售和现售面积为 633.83 万平方米(64581 套),同比增长 9.09%。 


3.商品住房交易情况 2020 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617.05 万平方米 (60805 套),同比增长 25.2%;全市二手住宅成交面积 822.18 万平方米(95199 套),同比增长 27.8%。


 4.库存消化周期情况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商品住房库存面积 519.73 万平方 米(51039 套),环比增长 8.9%。按照过去 12 个月平均销 售规模计算,去化周期为 10.1 个月


二、公共住房2020年完成情况


1、用地供应情况


2020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68.2 公顷,其中新供应 用地 79.2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2 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 (棚户区改造)用地 46 公顷,其他(含工改保)用地 31 公 顷。 2020 年实际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134.3 公顷,完成年度任 务目标的 79.8%。其中新供应用地 100.5 公顷,更新整备用 地 13.2 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 9.3 公顷,其他(含工改保)用地 11.3 公顷。 


2.建设筹集情况 


2020 年计划建设筹集安居工程 8.1 万套。实际建设筹集 项目 121 个、约 8.85 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09%。 


3.基本建成(含竣工)情况 2020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 2.28 万套。 实际基本建成(含竣工)项目 39 个、约 2.31 万套,完成年 度任务目标的 101.3%。 


4.供应情况 2020 年计划供应安居工程 4 万套。实际已供应 4.17 万 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04.25%。



5.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货币补贴 


连续 14 年对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应保尽保。 2020 年计划面向 632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发 放住房租赁补贴。


实际面向 99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低 6 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1172.53 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完成率达 157.12%。其中,面向 963 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 发放租赁补贴 1148.3 万元,面向 30 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 补贴 24.23 万元。



人才安居补贴实施情况 


2020 年全市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约 60368.05 万元, 其中市本级面向 193 名领军人才发放货币补贴共约 957.51 万元;区级面向 895 名区级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约 7 3643.54 万元,面向 1281 家重点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约 55767 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2020 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单位(不含尚未缴存) 3.12 万户;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累计归集资金 4642.38 亿元;累 计为 30.29 万户家庭提供了 1885.56 亿元住房公积金低息贷 款。 (



三、租赁住房2020年完成情况 


(一)租赁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初步构建住房租金评估与参考价格编制体系,建立参考 价格发布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租赁住房租金水平 保持平稳,全市租赁房房租同比指数为 98.6,租金略有回落。


(二)租赁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开展情况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 务平台新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办理渠道,符合 一定条件的住房租赁备案业务实现“秒批”,处于全国领先 地位。


通过对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功能的持续优化,截至 2020 年底,租赁平台总房源量约 54.4 万套(间),可租房 源量约 12.2 万套(间),累计纳管合同总量约 49.8 万份, 注册用户量约 17.4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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