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前(3月10日),网传湖州银行下调首套房及二套房个人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由最低30%下调至最低20%,二套房由最低40%下调至最低30%。
刚刚,据中证报最新消息,湖州银行总行相关人士否认上述消息,表示网传该行下调房贷首付比例的不实,近期该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该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坚决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24日,浙商银行调整下发了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
2月25日,有消息称工行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个人住房的二套房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6成(60%)调至3成(30%)”。绍兴地区已经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3成政策,中国工商银行绍兴支行率先发力。对于该政策执行范围,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先在浙江区域试行,后续视情况和市场反馈,“有可能在全国其他区域推行”。
然而此前,河南驻马店市政府因出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由三成降至两成等政策被约谈,目前该政策已被撤掉。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