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地产头条-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深圳[切换]

首页> 咚咚地产头条> 资讯 > 正文

官宣,深圳7部门联合严查“深房理”违规炒房事件!

楼市大事 发布时间:2021.04.08 17:44:19
浏览:49901

刚刚,深圳住建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重点:


1、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联合惩戒,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等措施。


2、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3、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将纳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联合排查行动”作为重点线索核查;


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将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未履职尽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对其中协助借款人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住房建设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全文)


近期,有网民举报“深房理”存在违法违规炒房行为。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有关部门已对“深房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联合调查:


一、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联合惩戒,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等措施。


二、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三、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将纳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联合排查行动”作为重点线索核查,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将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未履职尽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其中协助借款人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住房建设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四、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深房理”涉嫌虚假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对于“深房理”通过其公众账号、聊天群组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暂停相关账号服务或关停相关账号等处罚措施。


六、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2021年4月8日



事件回顾:


日前,有网友爆料了深圳某炒房团102份“代持、骗取经营贷”等炒房材料。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微博用户@深房理装修队003 近期在其个人微博陆续曝光“深房理团伙骗取经营贷用于炒房的相关线索”


4月4日,@深房理装修队003 更是一举曝出102份炒房材料,其写道“深房理摇篮会员合伙炒房材料102份”,并附上一张长图。



长图中均是购房信息,时间多为去年上半年,目的多为“代持人招募股东”


去年开始,深圳监管层正掀起一场严查代持,以及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行动。


对于“代持”问题,深圳住建局曾对某楼盘中违规人员进行过查处。今年1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12名涉嫌违规申购商品住房人员处理情况的通告。



对于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更是从中央到地方,级级严查,而且是长期严查、定期严查。


3月26日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深圳监管机构目前要求每季度排查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执行、经营贷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流入楼市等情况。滚动排查范围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所有存量业务,包括房地产对公和个人信贷业务、经营用途贷款、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投资等表内外融资业务,其中经营用途贷款是排查重点,排查结果于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4月2日,深圳市住建局更是发布了关于公布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投诉举报途径的公告,引导和鼓励市民投诉举报。




宏观调控 独家视角 深圳要闻

分享:

相关阅读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电话:83592095(新房广告业务)/ 83592095(二手房业务)/ 83680819(地图业务)/ 83468529(家居装修业务)

18320887519(保障房业务)/ 83591626(城市更新业务)/ 25327824(品牌合作)/ 83684400(其他)

传真:83680527   

法务部 座机:0755-83684400 邮箱:yituzx@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66号泰然立城A座12-14楼

深圳市咚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090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手机找房服务APP

手机找房服务APP

咚咚找房公众号

咚咚找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