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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过城中村筹集保障房5.2万套!住建:改造后租金原则上不涨

楼市大事 发布时间:2023.06.05 09: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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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发布消息,近日,深圳报业集团针对市民关心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有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


住建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高品质、多户型、便捷化、可持续。2021-2027年全市将累计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预计到203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将达到约500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


城中村是很多来深建设者包括低收入群体的落脚点,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之一。实施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就是要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让他们住上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房子。


针对大家关注的改造后租金价格问题,住建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正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今年,全市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


对于房源收储后对原租户如何安置问题,住建负责人表示,在城中村改造现场,辖区街道办会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现场租户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


辖区政府积极开展改造的城中村周边房源梳理工作,在周边区域摸排一批大小合适、租金合理的房源供居民选择,研究分批收储腾挪方案。


监督业主依法依规对租户进行补偿;改造的城中村房源,原则上预留3-6个月搬迁过渡期;确实无法搬迁的租户,可协调暂不搬迁;


针对原租户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不因城中村改造而改变等多举措保障原租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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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采访原文:


努力让来深建设者住有宜居


记者:我市正在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近年来,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市民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创新提出“四跟”(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保障策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高品质、多户型、便捷化、可持续。2021-2027年全市将累计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预计到203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将达到约500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


城中村是很多来深建设者包括低收入群体的落脚点,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之一。实施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就是要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让他们住上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房子。


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整治安全隐患


记者:城中村整治提升包括哪些类型?其中哪些涉及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考虑城中村的差异性,市规资部门综合评估城中村区位、交通、规划管控要求、资源禀赋等发展条件,将我市城中村整治提升划分为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特色发展类、控制引导类和基本保障类等5类。其中,仅部分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城中村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其余类别均不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筹集。


记者: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能破解城中村哪些问题?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提供低成本居住空间、保障居住需求,为深圳实现高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可以实现城中村按照城市标准,打造成为一个三宜“好社区”。


一是可以破解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增加公共服务补给。


二是消除城中村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提升城中村居住环境品质。


四是净化城中村租赁市场环境,杜绝业主随意涨租金,水、电、燃气随意加价等问题。


记者:如何杜绝城中村房屋私搭乱建、擅自加层等违法改扩建,守住房屋安全底线?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房屋,已全面落实停止使用、封控警示、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正在推进检测鉴定及修缮加固等整治工作。同时,全市已对这两类隐患房屋采取定期巡查、重点监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对于私搭乱建、擅自加层等违法改扩建行为,市区查违部门坚决执法,坚持“零容忍”。特别是对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私自加装电梯、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改扩建,要重拳出击。做到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停的一律关停、该整治的迅速整治。


记者: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如何保障城中村供用电安全?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目前,我市部分城中村存在电路老化、私拉乱接、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供用电安全隐患较多。


市发改部门和南方电网正在开展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对于供用电安全隐患较多的城中村,今年春节前市区供电部门已完成第一批的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目前,正在总结前期经验,并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压实社区股份公司和业主责任,抓好城中村户内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6月底用电高峰期前完成第二批城中村专项整治,年底前完成供用电安全隐患较多的所有城中村专项整治。


记者:很多城中村住户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如何防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换电消防安全隐患?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辖区街道办要严格执法坚决杜绝电动车上楼,在城中村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车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防火间距,合理设置防火分隔,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实行物防、技防措施,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社区及街道有关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采取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行为。督促城中村出租屋业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作为重点内容。集中约谈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关停一批改装门店,督促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生产、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改造后租金原则上不涨价


记者:市民关心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后的城中村房源租金价格会不会上涨?你怎么看?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深圳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市正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给与改造后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投入成本。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记者:对于城中村业主不履行合同约定、随意上涨租金,如何处理?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辖区政府街道办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中村开展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辖区街道办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以下情形:业主不得利用“霸王条款”侵害租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租户意愿,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租户支付租金、押金以外的费用;不得通过哄抬租金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强制方式驱逐租户。出现以上违法情形将依法查处。


记者:如何打击城中村乱收水电费问题?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于城中村乱收水电费问题,辖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违法行为,辖区街道办依法对违法加价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加价个人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加收其他费用或者违法分摊有关费用并被处罚的,依法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前述信用记录的,不得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城中村房屋租赁中违反上述规定,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可以向政府12345等投诉平台及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有序推进


记者:今年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规模是多少?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今年,全市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


记者:将来是不是所有城中村都进行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我们秉持稳妥有序、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城中村和市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


一是我们不会在深圳所有的城中村开展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进行改造提升的城中村,占全市城中村中的较小部分。


二是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将在充分尊重原业主意愿、维护城中村原有的居住生态、尽量降低对居住者生活的影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原则上不要求对整村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比例。


三是确实需要整村进行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要进行充分协商和严格论证。


记者:房源收储后对原租户如何进行安置?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我们要求各区在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实施过程中,对原租户进行妥善安置。


一是在城中村改造现场,辖区街道办会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现场租户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


二是辖区政府积极开展改造的城中村周边房源梳理工作,在周边区域摸排一批大小合适、租金合理的房源供居民选择,研究分批收储腾挪方案。


三是辖区街道办搭建业主与租户的沟通平台,并监督业主依法依规对租户进行补偿。


四是辖区街道办充分摸清原租户生活情况。确实无法搬迁的租户,可协调暂不搬迁。


五是进行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房源,原则上预留3-6个月搬迁过渡期。


六是在搬迁过渡期,另行寻找房源存在困难的,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


七是原租户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不因城中村改造而改变。


八是改造后,原租户有意愿回迁原城中村的,可回迁原城中村租赁居住。


记者: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准入条件?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我们欢迎优质、信誉良好、有丰富改造经验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提升改造工作。只要按照《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指引》要求进行改造,提供符合标准的保障性住房,我们都支持其积极参与。


记者:如何建立沟通咨询和监督机制?


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的建议,指导各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沟通咨询和监督机制。市区住建部门将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和规划计划,并做好政策解读。


各区政府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主动发布信息、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回应市民关切,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市民还可通过12345、政府在线、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这段时间,我市开展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有部分市民表达了一些疑虑。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市民表达疑虑,说明我们的工作离市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共同把深圳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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