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注定是楼市的不眠夜。
先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央行: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时间确定,平均降幅0.5%左右
紧接着深圳、上海、广州先后发布重磅楼市新政!
其中,深圳新政主要内容:
1、深户家庭可在核心区购买2套,另外在非核心区再买一套;单身核心区1套+非核心区1套
2、非深户在核心区购买1套(需要一年社保),二孩可多买一套;非核心区不限购(非核心区为: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
3、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消限价
4、增值税免征满5改满2年
5、首付首套15%、二套20%(多孩二套可按首套)
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以上政策于10月1日起执行。
图源:乐有家
增值税“5改2”,将大大节省购房成本,也有利于促进部分业主以旧换新进行房产置换,提升二手房市场活跃度。
以过户价500万房子举例,增值税调整后,可以节省近25万元的税费,
深圳二手房税费政策表:
相较于深圳,广州这次的新政在此前的基础上,全面放开限购。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上海新政主要内容则为:
1、非沪籍社保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
2、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
3、首套首付比例15%。二套房首付比例25%;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首付比例20%。
4、增值税免征“5改2”。
据乐有家研究中心解读,税收政策优惠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购房成本,表明政府对购房者的大力支持,具体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住不炒”是大方向,在此基础上因城施策,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可以理解为“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在政策方面适度调和,保持经济健康运营,一切保持刚刚好。
2、对于行业来说,此前部分城市调控力度强,预期低迷,市场冷清,此次调整,会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提升业主及购房者对后市的预期,保持市场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安稳就业。
3、对于购房者而言,税费下调,大大降低了市民的安家成本,人们安居乐业,一直是国家的追求。
——附政策原文及解读:
深圳:多区全面放开限购!住宅不限售,增值税5改2,首套1.5成
刚刚,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如下: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二)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深圳房地产优化政策解读: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原有政策如下:
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②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为3年。
此次政策调整如下:
①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②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取消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此前为1年)。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③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该负责人表示,该政策调整立足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保留限购套数的前提下,一方面增加了户籍居民在外围区域的购房套数,另一方面考虑了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增购需求。该政策有利于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提高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
二、为何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答:原有政策: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此次政策调整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实行限制转让政策。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流通转让,活跃房地产市场。
三、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做了哪些优化?
答:原有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销售价格的指导,对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二手房价格的,市场监管和住房建设部门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此次政策调整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按照此前规定,我市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这是房地产市场过热时期实施的行政手段。此次政策调整给予房企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发挥价格调节市场的作用,也是鼓励房企“优质优价”。
四、为何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答:此次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按照此前规定,我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为5年,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的全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政策调整能够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五、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哪些优化?
答:主要有如下4项优化:
1、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3、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4、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那么,为何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优化?一是考虑到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能够有效降低居民购房资金门槛,有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我市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15%、20%。
二是按照前述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部分居民可在我市购买第三套住房,相应明确符合条件的第三套住房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是为更好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优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进一步减轻其利息成本。
四是考虑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际情况,深汕特别合作区除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全国底线标准,同时取消利率下限。上述政策能够降低购房门槛及购房成本,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有利于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六、如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答: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考虑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性,明确推进现房销售、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等内容,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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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放开限购!
刚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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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政!非户籍社保1年,二套首付最低2成
刚刚,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表示从10月1日起,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对非沪籍社保由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附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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