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地产头条-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深圳[切换]

首页> 咚咚地产头条> 资讯 > 正文

深圳公积金提取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资讯中心 媒体 发布时间:2026.04.21 11:01:12
浏览:2594

来源: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


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建议,希望深圳能允许将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采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深圳从2011年发布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起,就推出了覆盖住房消费全流程且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包括租房、购房、还贷、其他住房消费等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以及退休、离深销户、大病等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其中,“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支持职工提取月应缴存额的40%用于灵活支付本市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其他住房消费,并且用手机即可“零材料”在线提取。


提取情形覆盖购房全链条


为最大程度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深圳建立起覆盖购房全链条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体系。


购房前,深圳已推出“既提又贷”模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购房首付款,该部分资金被提取后仍可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本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的可贷额度。


购房后,职工还可以办理4类提取,包括购房税款提取,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购房提取,用于支付购房款;还贷提取,用于偿还购买住房的贷款本息,可每月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用于灵活支付本市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公积金租房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在深无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月应缴存额的65%用于支付房租。为积极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要求,近年来,深圳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支持本市无房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或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还可以选择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截至2026年3月底,已累计支持1094.58万职工提取2956.01亿元,租房提取总额稳居全国首位。深圳公积金中心还率先搭建“公积金直付房租”平台,推出“租金直付”“按月委托提取”等创新服务、开展“省减租金”等惠民活动,支持更多新市民、青年人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打造高效便捷的线上化提取渠道


据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已建立起集网站、“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多渠道一体化的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多项提取业务“掌上”办理、全部提取业务“跨省通办”,并实现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和退休提取“边聊边办”新模式,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化办理率达98%以上。


此外,深圳还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出资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购买回迁增加面积等,满足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下一步,深圳公积金中心将结合市情民意进一步研究优化提取情形,更好支持职工在深安居。


深圳要闻

分享:

相关阅读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电话:83592095(新房广告业务)/ 83592095(二手房业务)/ 83680819(地图业务)/ 83468529(家居装修业务)

13682490072(保障房业务)/ 83591626(城市更新业务)/ 25327824(品牌合作)/ 15323892714(商业合作)

18027662535(亲子教育)/ 13723703116(汽车频道)/19925215717(二级目录、技术合作)

83680534(新媒体)/ 83684400(其他)

传真:83680527   

法务部 座机:0755-83684400 邮箱:yituzx@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生态园10栋A座14-15层

深圳市咚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09096号

举报电话:83662577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手机找房服务APP

手机找房服务APP

咚咚找房公众号

咚咚找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