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7月31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底价1.22亿竞得深汕一宗居住用地。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可售人才住房,建成后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此次出让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北侧,土地面积20110㎡,建面66363㎡,土地使用年限70年。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636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470㎡;商业建筑面积6263㎡;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物业服务用房130㎡。
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出让,不设置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
根据出让条件,该宗地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四年内竣工。项目建成后,商业可分割办证、转让,出售的人才住房产权限制及流转将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规定执行。
宗地实景图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出售的人才住房,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不设置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
(三)竞得人应分别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以下简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签订《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五)本宗地竞配建的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经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或指定单位统一运营、管理,房源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统筹调剂使用。
(六)本宗地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四年内竣工。
(七)建成后人才住房的入市价格届时按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产相关政策执行。
(八)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商业可分割办证、转让,出售的人才住房产权限制及流转将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规定执行。
公交首末站须在申请初始登记前无偿移交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九)本宗地项目建设的出售的人才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十)竞得人可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然后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
主体资格要求
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且具备从事人才住房或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范畴的企业法人,可独立申请竞买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