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靴子已落地!
假结婚、假离婚买房最后漏洞,也被堵死。
1、真实!全深圳执行该政策
从昨天开始,一个关于离婚和购房资格的通知传遍网络。这则以“南山国土所”的名义发出的通知,不少人质疑其真实性,今天白先生专门求证了相关部门,确定此消息是真实的。
通知内容
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则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即,准备通过离婚分割(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给无资质一方房产的婚票,3年内(即使再婚/复婚)也不能再买房。
也就是说,只要离婚把房产给了无购房资格的那方,另一方三年内也失去了买房资格。
白先生从不动产登记中工作人员获悉,这个消息是真实的,并且已于2月10日下午开始执行,而且,不止是南山,全深圳都按照这个执行。
其实这次通知只是给1月份政策打补丁而已,“通过离婚分割给无资质一方房产的婚票,3年内(即使再婚/复婚)也不能再买房”,是针对深圳市住建局1月下旬发布的楼市新规的补充。
1月20日,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提出“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疑似堵住“假结婚”买房之路。
网传回函
1月21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夫妻婚内更名,并表示,“居民家庭购房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变更等,待市住房和建设局明确后再予以处理。”
2月1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收到相关通知,“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则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
直到昨天,那条通知才被大范围传播出来,之前觉得无所谓的朋友,现在惊觉调控已经非常精准了,最后的补丁也终于被打上了。
由于离婚析产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就成为他人获取购房名额的一种快捷方式,现在假如找个有名额的人假结婚,再通过离婚将房产登记到无名额一方名下,那么,另一方要承受3年不能买房的惩罚。
这成本太高了,每个购房名额越发珍贵,通过反复结婚、离婚来买房的操作漏洞,被堵死了。
2、但是!这种情况例外
针对这个通知,还有不少疑问等待解决,比如真实离婚双方都有名额,该怎么办?不然真实离婚有名额的人,无法买房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就有了下面这个离婚析产的补充,关注第3点。
离婚析产补充
1、婚内家庭有两套或以上的,给到一方名下,无房一方3年内不能购房。
2、婚内家庭有一套房产,过户至无名额的一方,有名额方3年内不能购房。
3、婚内家庭有一套房产,双方都有名额,过户至其中一方名下,不受3年内不能购房的限制。
以上针对离婚析产的补充,经白先生向相关部门求证,确认属实。
“婚内家庭有一套房产,双方都有名额,过户至其中一方名下,不受3年内不能购房的限制”,这就将真实离婚的情况区分开来。
至于后续还会不会有相关详细补充条款出台,现在只需静心等待,白先生也会持续跟进。
3、严格调控下 真实购房者的机会来了
结合年前深圳出台的政策,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二手房价格成为敏感信息,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这是深圳楼市史上最严格的调控之一。
而且,据最新消息,春节前已签合同的不需要按照官方参考价执行。所以,节前签了合同的不受影响,节后签合同的,可关注下近期银行执行情况。
加上这次假结离婚的漏洞也被堵上,由此可见,坚持“房住不炒”,政府严打楼市投机行为的决心很大。
严格的调控限制下,投机者走不长远,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将会等来难得的上车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