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安居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通告表示,为积极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深圳市域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此次征集的范围为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房源条件为:
1、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
2、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我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65平方米以下)要求。
3、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
4、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此通告目前属于征集期间,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超过6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政府或者国企收购存量住宅用作保障房的政策,其中既有广州、重庆、杭州、长沙、天津、郑州等超大特大城市。
此次深圳算是直接由深安居来进行收购。
临深片区,目前就惠州6月17日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与4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相比,此次会议重申了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做好保交房工作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并首次提到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而这一表述的首次正式提出,也是在5月17日的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这一措施在多个部委会议上反复被提及。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收购存量在售新房用作保障房,既能去库存,又能改善房企资金链,有助于房企落实在保交房上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能筹集保障房。预计接下来存量收购可能会全面落地,但实际能撬动的去库存效果还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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